津南法律援助律师帮迷途聋哑人获“重生”
2016年5月1日,津南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津南区人民法院的《指定辩护人通知书》,要求援助中心为聋哑人吕某所犯盗窃罪一案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经审查,女孩吕某今年20岁,系聋哑人士,2016年2月21日,吕某在朋友家做客时,得知朋友银行卡内有存款,便产生盗窃之念,遂于深夜趁朋友熟睡之时,将自己的微信账号与朋友的银行卡号绑定,并于几日后将朋友卡内7700元分五次转账到自己的银行卡中。吕某朋友发现银行卡被盗后报警,吕某被抓获归案。
因吕某患有一级听力残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津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该案,并指派天津厚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承担辩护工作。律师接到指定后,由吕某母亲作为手语翻译会见吕某,询问案件情况,联系办案法官,查阅复制案卷资料,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在庭审中,律师提出吕某年纪较轻,系初犯、偶犯,由于一时贪念实施犯罪,并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将犯罪所得全额退还给被害人,消除了被害人的损失;同时由于吕某系聋哑人犯罪,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另外,因吕某没有工作,作为聋哑人择业比较困难,家庭经济状况也比较拮据,因此依法请求法庭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并适当降低罚金数额。后人民法院判处吕某犯盗窃罪,拘役四个月,缓刑6个月,罚金1000元,吕某及其亲属对中心的援助工作表示了极大的满意和感谢,并表示今后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援助中心及律师的工作获得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