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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检察院五项机制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天津市法学会 2016-08-03 10:01:34 【
  一是建立办案专业化机制。为提升环境保护类案件的质量,成立环保类案件专门办案小组,并指定一名经验丰富的副科长负责环境保护类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同时,特地聘请县环保局业务专家,对案件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征询意见。
  
  二是建立快速办理机制,坚持对该类案件做到依法快捕快诉,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快速办理。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提前介入,及时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确保案件质量。
  
  三是建立案件反馈机制。定期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就案件调查、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协调,统一执法尺度。案件判决后,坚持主体审查、调查取证、强制措施运用等13方面对侦查活动进行表单式逐案评议。
  
  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环保、水利、林木渔业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平台,通过信息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执法、司法、监督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两法无缝衔接,针对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中存在的隐患,运用检察建议防微杜渐,提出整改建议。
  
  五是建立案件信息公开机制。把此类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检务公开的重点,与环保部门联合筛选、编写案例联系开展环境保护宣传。通过网站、微博发布典型案例,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及法律文书等有效提升公众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