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检察院坚持“四强化、四保障”推进2016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一、强化基础意识,保障案件评查工作的权威性。巩固思想基础,从思想上是检察干警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的重要性;巩固业务基础,把业务素质高、办案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的资深检察官纳入专职案件质量评查员,加强评查前的业务内容培训,提高评查质量。
二、强化全面覆盖意识,保障评查工作的全面性。评查内容既包括案件分析、证据分类、法律条文引用等实体问题,也包括办案期限、权利保障等程序性内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案件办理的各环节进行全面评价。
三、强化规范评查意识,保障评查工作的规范性。在评查案件中,既注重评查制度的严格性,又注重评查内容的区别性。评查人员既不介入案件的具体办理,也不干涉案件办理,站在中立的角度,全面评查案件质量,既注重发现和纠正错误,又关注发现案件质量较高、办案效果好的样板案件。
四、强化结果公开意识,保障评查工作的公开性。严格执行通报制度,发现一起错误,就坚决纠正一起;不仅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而且对评查错误内容编排汇总,供干警查阅、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