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法学分会部分会员参加“新时代体教融合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

天津市法学会 2021-07-21 10:3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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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具有中国特色体教融合的发展,7月17日,“新时代体教融合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在南京体育学院成功举办。来自全国各地80余位体育法学学者、律师与实务界人士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体育学院和江苏省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承办。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来民,南京体育党委副书记、校长杨国庆,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王小平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开幕式由南京体育学院副校长李江主持。

       研讨会围绕学生体育权利的法治保障、学校体育法治体系的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的法治保障、体教融合的法治实践等专题展开了深入探讨。三位专家进行了大会主题报告,16位专家、学者和研究生在两个分会场进行了专题报告。

       天津市法学会体育法学分会会长、天津体育学院于善旭教授,分会理事、天津体育学院李鹏教授,分会会员、天津商业大学葛亚军教授和天津体育学院朱孝红教授参加了会议。其中,三人分别进行了大会报告和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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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善旭教授在《论体教融合与青少年全面发展权的法治保障——以青少年受教育权为中心》的大会主题报告中,依据宪法规定提出全面发展权是青少年受教育权的重要构成,认为受教育权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是现代教育法确认和保护的中心内容,接受全面发展的教育是我国青少年的重要权利。他指出,为保障青少年全面发展权必须深化体教融合,因为全面发展教育是青少年全面发展的权利诉求,而体教融合则是保障青少年全面发展权的内在需要。他深度剖析了体教分离所造成全面发展权身处困境的法治因素,指出制度设计与运行存在着体教分离的体制机制障碍,青少年体育工作执法存在着严重的空白和短板,少年儿童运动员的职业身份与受教育权形成冲突,进而从为体教融合营造维护和实现青少年全面发展权的法治氛围、在顶层制度层面理顺协调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管理协同关系、切实加大学校体育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和严密监督的力度、系统完善保护青少年接受教育和全面发展权利的法律法规等方面,提出要加强实现全面发展权为旨归的体教融合法治保障的一些建议。

       葛亚军教授在《体教融合的法治保障:学校的视角》的专题报告中,针对各级各类学校落实体教融合中的具体难题,从8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即理顺部门关系,提高管理效能;完善立法,行政规制,细化指标,严格执法;类案类判类裁;创设学校体育风险权利提示制度;建立健全法务机构和法律顾问制度;创设全国性学校体育争议多元解决机制;补充学校体育伤害商业保险,新设国际校园伤害保险;体教融合法治宣传,进校园,上媒体,入脑入心。

       李鹏教授在《关于体教融合法治保障体系的逻辑思考》的专题报告中,阐释了体教融合国家决策的重要现实意义,论述了建立体教融合法治保障体系的时代发展背景,认为体教融合是现行教育体制畸形化的产物,指出让体育回归教育是时代发展的必然性,进而分析了单纯的学校体育不足以承担体育育人使命的原因,需要更广泛地动员多种因素形成合力,进而对积极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体育育人是体教融合必由之路的有关问题提出个人见解。

       研讨会前,江苏省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新成立的江苏省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成为我国第九个省级地方体育法学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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