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处长黄永博士到南开大学法学院做学术讲座

天津市法学会 2017-11-10 10:34:40 【
(通讯员史晓琳、朱桐辉)20171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处长黄永博士来我院,做了题为“证明责任的性质与诉讼程序的构建”的讲座。我院杨文革教授主持讲座,朱桐辉副教授点评,高通老师和天津警察学院杨鹏老师参加。近百名本科及研究生聆听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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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永博士提出,实体公正是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方面,要承认诉讼程序相对于实体的工具价值,也要承认国家的强制力对法律和司法权威的保障作用但更应当注重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处理好法律职业与社会大众的关系,促进社会大众对法律规则和司法裁判的认可和接受,实现最大限度的法治权威。

证明责任作为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法院无法查明案件事实)情况下对不利后果(败诉风险)的一种分担制度,是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导致的,不能以认识论(也就是不能以认识规律)作为证明责任分配的依据,而应当以价值和政策考量为基础。在诉讼中,尽量查明案情而不启动证明责任机制是最好的结果。因此,刑事诉讼应尽量构建健全的事实审查机制,比如加强庭审,促进证人出庭和直接言辞原则的实现,尽量使用普通程序,保证庭审作用的发挥等,以最大限度查明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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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诉讼也应吸纳普通人参加,用“正常人”标准判断案件事实,防止专业擅断,吸纳社会价值观,促进社会公众对司法和法律的理解、接受。当然,有些程序规则会阻碍实体事实的认识,比如非法证据排除、举证时效制度等。在经过价值衡量确有必要的情况下,这些制度是有合理性的。

主题演讲结束后,黄处长还与同学们积极互动,对他们的疑问作了精彩回答,使同学们对诉讼制度和司法制度有了新的认识,也在学习和研究方法上得到很大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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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式编辑:蔡胜宾,南开大学法学院2016级法律硕士
 
 倡导对法律人的人文关怀,促进法律共同体理性沟通。

 文人雅士,司法贤达,尽兴而来,赏雪煮茶,问道论法,或和或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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