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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襄军会长谈法学会群团工作改革创新

天津市法学会 2016-03-24 10:12:43 【
  日前,在天津市法学会会长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学会会长散襄军就新形势下法学会群团工作改革创新谈了思路和招法。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着眼于新的实践新的发展,把切实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贯穿于改革创新全过程,选准着力点,寻求突破点,抓住着眼点,把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彰显工作特色,增强凝聚力、提升影响力真正展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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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襄军指出,法学会工作改革创新的着力点,必须放在增强群团组织活力上。群团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是通过群团组织把所联系和代表的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法学会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学术团体、群众团体和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创新要切实体现出工作有活力,群团组织有凝聚力。活力源自于创新,改革招法来自实践探索。要坚决摒弃、努力克服群团组织的活动热在上头、冷在下面,“头脑在活动,躯干已经麻痹了”的现象,防止出现工作内容上同行政部门重合,工作方式方法同党政机关雷同,认真解决好工作隔空喊话、封闭运行的问题。
 
  增强活力要在更加注重法学会工作广泛性、扩大参与面上下功夫。法学会工作要以法学法律工作者为中心,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让他们成为主角,积极探索创新活动方式,为他们施展才干展现作为搭建平台,使他们真正把法学会当做“家”,通过贴心主动服务和富有吸引力的活动,使他们感受到法学会群团组织的温暖。增强活力要在强基固本上下功夫,不能满足于形式上建立了基层组织,而是要让区县法学会和各学科研究会真正发挥作用,让基层工作切实活跃起来,发挥好基层组织的“传动装置”作用,形成群团组织上下协调、整体联动,真正使工作开展在基层、活跃在基层、落实在基层。
 
  散襄军强调,法学会工作改革创新的突破点,必须放在发挥优势彰显特色上。群团组织的工作要在党政所需、群众所盼、自己所能的领域找准位置,选准结合点,把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彰显特色作为用力方向,注意克服工作上“自拉自唱”、协调配合上“单打一”,群团组织不同于党政机关,不能靠行政命令手段,更不能靠发号施令,必须俯下身来、打好服务牌。做好法学会工作,要学会“借船出海、借梯登高”,在主动服务、搞好协调配合上下功夫。谋划工作要有全局观念,推动工作要有“不求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的招法,用热心周到的主动服务吸引各方力量,用特色工作借助各方优势。近年来,在这方面市法学会做了一些尝试,取得了明显效果。如,市法学会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研究咨询部门建立研究课题沟通交流和定期会商制度,使提出的课题对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更有针对性,形成的研究成果能尽快转化。最近,市政府法制办将评聘区县法律顾问交市法学会推荐人选,这就是群团组织作为“第三方”参与法治建设的实践。再如,市法学会举办的“法治四季大讲堂”,彰显了法学会人才聚集的特点,组织国内知名法学法律专家学者来津讲座,组织我市专家学者到区县讲座,工作实践证明,群团组织只有搞好协调配合,整体效应才能真正显现出来。寻求改革创新突破点,法学会必须按照三个团体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职能定位,根据形势发展任务要求,研究出有别于其他部门单位、具有群团组织特点的工作思路和招法,搞好协调配合、推进工作落实。
 
  散襄军要求,法学会工作改革创新的着眼点,必须放在增强群团组织凝聚力上。要牢牢把握好代表谁、联系谁、服务谁的问题,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按照法学会联系对象、优势特长,积极创新增强群团工作凝聚力的方式方法,把更多的法学、法律和各部门单位的法务工作者吸纳到法学会的相关组织,立足于实现中国法学会会员在全市法学教育、法律实务部门和单位全覆盖,市法学会印发了会员发展工作须知,把会员发展工作延伸到全市各部门单位的法规法务部门,只有不断接长群团组织的链条,把所联系的对象吸引到群团组织中来,才能不断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才能真正形成“众星拱月”的局面。今年市法学会各项工作任务已经明确,我们一定要聚精会神地抓好指导推动,求实创新,努力开创新局面,实现新跃升,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安全天津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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