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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在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天津市法学会 2016-02-04 11:08:35 【
在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陈冀平

  (2016年1月24日)

各位常务理事,同志们:

  现在,我受王乐泉会长的委托,向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刚刚过去的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法学会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去年初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7月召开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为新形势下的法学会工作描绘了蓝图、明确了任务、指明了方向。一年来,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在中央政法委的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中国法学会和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做好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组织建设、人才培养及对外交流等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开创了良好局面。

  一、加强对中央精神的传达贯彻,确保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一年来,我们始终突出思想政治引领这一灵魂,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用中央精神统一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思想的工作,做到中央有精神、有部署、有要求,在法学界、法律界就有贯彻落实的行动。我们召开了地方法学会会长会、所属研究会会长会,举办法学理论骨干培训班,两次组织学术委员会集体学习,传达学习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研讨中央关于法治领域工作的部署及与法学研究直接相关的中央精神的落实。突出抓好对中国法学会所属57个研究会的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对讨论主题的政治把关;建立会领导分工联系研究会制度,通过出席研究会的年会、论坛、研讨会等重大活动的讲话,传达中央有关精神;探索建立中国法学会党组与各研究会党组织联系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所属研究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建立定期召开研究会秘书长会议制度,在会上传达相关中央精神,并就贯彻中央精神提出要求。切实抓好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制定中国法学会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方案,结合法学会特点和工作实际提出6个方面27项措施;印发落实中央《贯彻落实〈意见〉责任分工方案》意见,对明确中国法学会为参与单位的6项任务逐项分解,落实部门责任,明确任务要求。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各地方法学会也通过学术年会、研讨会、论坛、换届会、理事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央有关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用中央的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工作。

  二、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一年来,我们把调查研究作为推进法学会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创新以及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通过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听取意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王乐泉会长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到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进行调研,召开专门的工作座谈会,了解地方法学会的实际工作情况。特别是每到一地,他都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介绍法学会工作,请当地领导更多地关心、支持法学会建设,帮助解决法学会的具体问题,对推动相关地方法学会的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王乐泉会长还到宪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婚姻法学等研究会以及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进行了调研,面对面地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学会党组各位同志及大部分兼职副会长,分别通过进行专题调研、出席相关地方法学会换届、论坛及研究会年会等活动,了解和掌握了地方法学会和研究会的大量情况。我们把加强调查研究和研讨作为一项重要措施,确保相关工作成果更加符合实际,所提对策建议更有科学性和针对性。如为完成中央交办的“三项任务”,三个项目小组分别到多个地方进行了实际调研,召开了多个座谈会、研讨会及开展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等,为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我们也组织专门力量,到多个地方进行了调研,召开了多个座谈会。又如在开展2015年的课题招标工作中,为增强课题研究成果的针对性,加强了对课题设计的前期调研,广泛征求了法学界、法律界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向190项改革举措的参加单位发函征集了研究需求,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大家普遍反映,中国法学会课题的设定更加科学、更有针对性,也更加有利于形成符合法治实践要求的高水平成果。此外,我们还就宣传信息工作、法学社团管理和党建工作、基层法学会建设工作、人才库建设工作、网络建设工作等,分别到相关地方和单位进行了调研。

  三、加强智库作用发挥,着力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言献策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切实抓好重大问题研究,智库作用发挥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认真抓好“三项任务”的研究工作。分别成立了由党组同志牵头的三个项目领导小组。举办了主题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和发展”的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分别向中政委及相关部门报送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意见》,关于“法官检察官员额制试点情况”“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专题调研报告,《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等。二是围绕法治领域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法学研究。根据四中全会《决定》重大任务和190项改革措施,确定了58项重点委托课题、24项“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和287项年度课题。加强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障、司法体制改革、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外国司法制度比较等问题的专项研究。以“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为主题举办了中国法治论坛。三是推进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制定《中国法学会课题结项成果应用转化实施办法(试行)》,丰富成果转化形式,规范成果转化程序。建立课题成果要报、成果发布制度,要求课题主持人在申请结项鉴定前提交至少1份成果要报,并在《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开辟专栏陆续发表,其中一些成果还通过《要报》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编辑出版《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成果要报汇编(2015年卷)》,收录2015年完成结项的课题成果要报192篇。设立“中国法学会优秀课题成果文库”,首批资助出版10部优秀课题成果。四是推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系列咨询报告》,配合四中全会190项改革举措的推进,通过发布课题、举办研讨会、征集成果等方式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研究,报送有关举措的牵头单位、参加单位。五是开展法律法规实施、地方立法、司法改革等第三方法治评估工作,受中政委委托,组织专家学者对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案登记制度、领导过问干预记录制度等四项司法改革举措的实施状况进行了评估。六是重视调动和发挥专家学者的积极性,组织和推荐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突出的优秀法学专家学者参与中央有关部门举办的研讨会、座谈会及文件起草、工作调研等活动,为决策机关听取意见建议和专家学者建言献策畅通了渠道。

  搭建“专家咨询会”平台,是 2015年我们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最大亮点。为了为专家学者建言献策提供更加通畅的渠道,我们与相关的研究会共同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让法律实务部门、法学院校、科研单位的同志在咨询会上面对面沟通交流,充分发表各自的观点和意见。仅在立法工作领域,就组织了38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就24部法律、10部行政法规和4部重要部门规章进行了讨论,专家学者共545人次参加;此外,受中政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委托,还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组织了10多期咨询会。每期咨询会后,我们都及时把大家的意见汇总起来,并经过认真的梳理和提炼,形成一份专家咨询报告报送相关部门,许多意见被相关法律草案或文件吸纳,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了积极作用。这项工作,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相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已经成为中国法学会的又一个重要“品牌”。

  一年来,我们围绕把中国法学会建设成为我国法治领域的国家级核心智库的目标,着力加强了中国法学会智库体系建设。为开发研究会的智库功能,推进协同创新和联合研究,我们创新了研究会组织法学研究的形式,挑选了14个研究会,指导和协助它们组建了“法治研究方阵”,采取“研究会+法学院”模式,由1个研究会联合5家左右在相应领域有研究实力的法学院校或科研机构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实现研究会的人才优势和相关实体性研究机构的组织优势的“强强联合”。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相关研究会的工作职责、研究领域等进行调整,如在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的基础上,拓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稳妥开展“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认定工作,认定了5家科研机构为“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

  一年来,各地法学会、各研究会也在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积极服务决策参考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以相关地方法学会为主举办的七大区域法治论坛,有力地服务了区域法治建设进程。吉林省法学会举办的检察改革专题研讨会,山西省法学会关于“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上海市法学会关于“自由贸易区建设法律问题”的研究,江苏省法学会关于“推进审判制度改革相关问题”的研究,福建省法学会关于“生态环保法律问题”的研究,浙江省法学会关于“修复振兴浙江渔场法治保障”的研究,四川省法学会关于“基层社会治理法律问题”的研究,新疆自治区法学会关于“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问题的研究等,都取得了很好成效。法理学研究会围绕中国法治发展道路的重大问题组织了研讨,宪法学研究会加强了关于宪法监督制度的研究,民法学研究会围绕民法典编纂组织了系统研究,刑法学研究会聚焦《刑法修正案(九)》举办了系列学术研讨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深入开展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研究,行政法学研究会积极开展关于“法治政府评估”工作,社会法学研究会加强了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及完善等问题的研究,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积极推动了《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法学教育研究会围绕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法律职业化建设等问题开展了专题研究,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组织专家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的立法工作,财税法学研究会提出的“税收法定”的建议被写入立法法,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举办了系列研讨会,行为法学会就经济新常态下的法律实施问题进行了研究,能源法研究会参与了能源法、电力法等法律的起草工作,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重点围绕WTO和TPP等国际贸易规则开展了研究,等等。

  四、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工作

  一年来,我们继续大力加强地方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在积极推动更多的市县新成立法学会的同时,着力进一步解决基层法学会工作“抓什么、怎么抓”问题。制定了《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并由中政委转发,明确了市县法学会八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并召开“全国法学会会长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20个地方法学会作了经验介绍,印发了47个地方法学会的相关工作材料。加强对地方法学会换届、举办论坛、开展法律服务等的支持和指导,继续开展对省级法学会的工作考核。

  一年来,地方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有了新的进展,全年共新成立地市级法学会18个、县级法学会873个。截至年底,全国共成立了364个地市级和1560个县级法学会;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地市级法学会的全覆盖,辽宁、吉林、天津、河南、云南、重庆等地实现了县级法学会的全覆盖。地方各级法学会成立党组工作也有所发展,截至年底,全国有19个省级法学会已经成立或被批准成立党组,4个副省级城市法学会成立了党组,辽宁、河南等地的地市级法学会全部成立了党组,辽宁朝阳县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县级法学会党组。此外,地方各级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建设也得到加强,一些省级、副省级法学会立足自身实际、结合当地需要、强化智库定位,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成立了一批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截至年底,全国省级、副省级法学会共成立各类研究会622个。一些地方法学会还在法学会工作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吉林省法学会开展了全省市州法学会的工作考核,河北省法学会多措并举发挥兼职副会长的作用,湖北省法学会开展了法学会建设与发展大调研活动,江苏南通市法学会编制了县(市、区)法学会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等。一些地方法学会在主动参与当地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先行先试承接党委政府转移职能等方面,也取得了不错的工作效果。

  一年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更加成为我们法学会系统的一张“靓丽名片”,以地方法学会为主建设的“法律诊所”“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站”“信访工作站”“调解中心”“法治实践教育基地”等服务站点更加广泛,面向基层群众的多形式法律服务工作有声有色,不少地方在实践中创造了新的经验,如:哈尔滨市法学会推动法律诊所进驻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山东潍坊市法学会建立社区法律服务诊所“六诊”结合模式,广西崇左市法学会全面推进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吉林梨树县法学会在拘留所建立法律服务站,广州天河区法律服务站点实现法学会、街道和律所三方共建,等等。2015年,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加强了诉讼服务监督和互联网法律咨询工作,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举办了200多个培训项目,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组织了一些法学公益活动。此外,法学会参与平安建设还被列入了中央综治委2015年综治工作考核评价,由中国法学会对有关工作进行考评。

  五、加强对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的服务管理,支持和保障研究会充分发挥作用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研究会建设的意见》和《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管理规则》,着力提升对所属57个研究会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指导各研究会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活动,保障各研究会充分发挥“出好成果”“带好队伍”两大核心作用。召开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经验交流会,提出了建设“学习型、协同型、智库型、国际型”研究会的发展目标。完善学会领导分工联系研究会制度,包括会长在内的专兼职学会领导每人联系2至4个研究会,争取各研究会的每项重大活动都有学会领导参加。推进研究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研究会组织信息上网公开制度;制定《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分支机构管理试行办法》,规范研究会分支机构的设立、运行和管理活动。完善研究会经费管理办法,细化研究会经费使用的具体规定,要求各研究会按照合理、高效、节约原则使用经费;对2014年度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制定《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年会指引》,对研究会举办年会等大型学术活动进行指导。两次召开研究会秘书长工作会议,就研究会建设、经费使用、秘书处工作等问题进行座谈。实施“研究会帮扶计划”,举办6场“研究会工作面对面沟通会”,以“请进门”和“上门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沟通交流,逐项研究一些研究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和帮助解决。编发《研究会工作动态》,推进各研究会之间的相互交流。推选卫生法学会、国际私法研究会参加民政部2014年度全国性学术类社团评估,两个研究会均被评估为3A等级。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的“1+N”学术活动模式(即1次年会加上每年多次的分专题小型研讨会),也值得肯定和借鉴。

  六、加强对外法学交流工作,巩固和拓展与港澳台地区法学法律界的联系

  一年来,我们以提升对外法学交流的影响力和实效性为目标,继续加强与发达国家法学法律界的交流,积极深化与周边国家、新兴经济体及相关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民间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显现。中国法学会全年共组织出访团组11批、135人次,接待了55个国家和国际法律组织、408人次来访,举办了8个区域合作法律论坛,举办了3批52人次的相关国家法律人才培训班或研修班。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主题,举办了中国—东盟、中国—南亚、中国—亚欧及中日韩等法律论坛。与国家外专局合作,分别赴美国开展了“从律师中遴选法官检察官制度”、赴法国开展了“司法权合理配置法律制度”专题研修班,孟建柱同志对赴美研修班的考察报告作了充分肯定。为加强域外法律人才培训和涉外法律服务等领域工作,举办了20多个论坛、论证会、座谈会等,成立了相关研究中心、培训基地,建立了相关纠纷争议解决机制并成立相应机构,为我相关企业和人员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举办了第八届香港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和澳门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活动,对促进两地青年加深对祖国内地的了解,深化对港、澳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理解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举办了第七届“两岸四地法律研讨会”及台湾法政专业青年学生夏令营等,组织大陆专家学者赴台开展实地调研,接待台湾地区相关法学法律团体组织的参访团等。

  一年来,我们积极支持和指导相关地方法学会和研究会开展对外法学交流工作。如: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参加了国际诉讼法学协会第15届世界大会并将承办2017年的大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举办了“中欧知识产权论坛”,法学教育研究会组团访问了美国、澳大利亚,海商法协会举办了第八届海商法国际研讨会,军事法学会参加了“规制军事行动国际规则高级研讨班”,卫生法学会主办了“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国际研讨班”,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举办了第四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及两岸法学交流研讨班,等等。一些地方法学会配合中国法学会开展了协办相关论坛、研讨会、培训班及接待访问等工作,一些地方法学会在当地相关部门支持下,组织了对外、对港澳台的法学交流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全面依法治国营造良好环境

  一年来,我们认真抓好参与法治宣传的相关重点工作,办好主管主办的媒体,加强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双百”活动完善了宣讲主题的专家集体备课制度,更多依靠各级地方法学会开展活动,全年共举办报告会2500余场,直接听众78万人次。“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加强了与各地普法、综治、教育、共青团等部门的合作,深入基层举办了一系列普法宣讲、法律咨询、法律服务、联合帮教、心理咨询等活动,并通过活动锻炼了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组织编写《领导干部法治读本》《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探索与实践案例选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丛书》等,发表《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4)》。《中国法学》中、英文版均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评为A类学术期刊,《民主与法制》社实现了经济效益和品牌影响的“双增长”,《中国法律年鉴》中、英文版的内容更加全面、丰富、翔实。进一步加强了中国法学会网及中国法学会官方微博、微信等的建设。一些地方法学会参与法治宣传方面的工作也很有成效,如:北京市法学会主编的《北京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4)》白皮书,为北京市法治建设提供了翔实的数据参考;广东省法学会主办的《法治社会》期刊,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宁夏法学会连续七年组织编写《宁夏法治建设回顾》,客观记录了自治区法治建设领域的进展和成就;广西法学会积极开展“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打造了青少年特色法治教育的品牌,等等。

  八、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努力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团结人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工作当成战略任务来抓,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突出抓好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培养。组织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发现和表彰了一批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善于研究问题、学风扎实严谨的优秀青年法学法律人才;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为主题举办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这次论坛共收到主题征文4451篇,数量是历年来最多的,质量也是比较好的。“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和“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已成为鼓励法学理论创新、促进优秀青年法学法律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平台。积极推进“中国法治人才库”建设,制定的遴选范围和入库标准等,注重了老、中、青专家学者相结合,完善了不同层次、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不同地区的人才布局,同时针对法学会系统法治人才库如何整合、入库人才作用如何发挥等进行了深入调研。2015年,法理学、行政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研究会,黑龙江、内蒙古、山东、浙江等地法学会,也都开展了相关优秀人才或优秀成果的评选活动,为多出人才、多出成果发挥了很好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一年来,我们围绕扩大联系面和覆盖面的要求,在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和法学教学科研单位、法律服务机构、企业法务等部门积极发展个人会员,截至年底,全国法学会个人会员人数达到30万;按照“不求所属,但求所用”原则积极发展团体会员和培育相关社会组织,中国法学会在中央政法部门、法学相关院所、国有大型企业、律师事务所等新发展了15家团体会员;截至年底,全国省级法学会共有团体会员15000多家。加强会员服务管理工作,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正式开通,方便法学法律工作者网上办理入会手续;完善联系会员机制,建立微博、微信、短信等功能平台实时发送工作动态;建设网上会员之家,定期组织会员沙龙、会员讲坛等活动。一些地方法学会也在加强会员服务和管理方面有新的举措,如北京市法学会开通《会员手机月报》,向会员发送学会活动信息20多万条;天津市法学会积极打造“会员之家”,新发展会员年增长30%;武汉市法学会进一步完善了会员小组制度,宁波市法学会细化了会员联络员职责,赣州市法学会对会员实行分类注册和管理,等等。

  九、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推进形成良好的法学会作风

  一年来,中国法学会和各级地方法学会的自身建设得到新的加强。我们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初步解决了一些干部工作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在全国法学会系统表彰和宣传孔立菊同志的先进事迹,树立了法学会系统干部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的典型榜样。各级法学会都围绕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建设等完善了制度、加强了管理、严格了责任,法学会机关作风更务实、更勤奋、更正气。中国法学会还按照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要求,针对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机关化”“行政化”倾向、服务广大会员水平不高等,制定了专门整改措施。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方面,也加大了工作力度。年底前,中国法学会顺利搬迁到了新的过渡办公地址。

  回顾2015年的工作,我们取得的这些成绩和进步,是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亲切关怀和党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也是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以及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共同努力、积极参与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常务理事会,向长期关心、支持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事业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志们!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法治既是“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之一,也将为“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因此,做好法学会工作意义重大。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部署推进法学会工作,紧紧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法学会建设,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五大发展理念”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探索新机制,着力增强实效性,有效提升影响力,努力推动法学会事业的整体跃升和蓬勃发展,团结和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贡献智慧和力量。刚才,传达了孟建柱同志23日对中国法学会作出的重要批示,我们深受鼓舞,倍感振奋;今天下午,王乐泉会长将作重要讲话,进一步强调我们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我们要认真抓好孟建柱同志重要批示和王乐泉会长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根据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指示精神,针对法学会工作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我们制定了《中国法学会2016年工作要点》。《要点》已经会长会议审议,现印发给大家,我就不再宣读了,希望大家认真讨论审议。应该看到,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最突出的问题还是如何充分发挥好法学会的作用,切实解决好工作不平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在总结工作时,我们以问题为导向,感到要在八个方面下功夫来加强和改进工作,现在我就此谈些意见。

  一要在政治思想引领上下功夫。牢牢把握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领大家自觉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抵制错误思潮和观点的影响,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定力和清醒;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服从和服务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这是我们作为人民团体的首要政治任务。在这方面我们还需加大工作的力度,适应法学会的特点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把政治思想引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最近,习近平总书记有一系列的重要讲话,需要我们认真学习,比如他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提到了增强看齐意识、处理好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的关系及建立我们的话语体系等问题,对我们法学法律界都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需要我们深刻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用更有效的方式学习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法学界、法律界的思想和行动,引领大家进一步加深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理解,充分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标准、新要求,充分认识自身在新时期所肩负的神圣职责,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抓好法学理论研究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举办法学理论研究骨干培训班并使之常态化,各地方法学会也要因地制宜组织好专题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尤其像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宣传党的大政方针,组织在法学界、法律界有影响力、有权威性的专家学者,对中央精神特别是关于法治建设的精神进行权威解读。要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向相关研究会交任务、交题目,通过举办论坛、研讨会,对研究方向、解决重点问题等进行引导。加强与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意见,进行正面引导,有的放矢做好个别同志的教育引导和思想转化工作。加强法治领域网络舆情的动态分析,组织专门力量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的相关信息进行研判,加强对法治热点事件、法律敏感问题的法律、法理解读,引导依法理性解决问题,管好用好所属媒体和网络,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要在增强服务理念上下功夫。法学会是群团组织,抓工作区别于党政机关,要大力克服“行政化”倾向,充分体现群团的特点。王乐泉会长也多次强调,法学会抓工作不可能像党委、政府那样靠“权力”推动。要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最核心的是要作好“服务”;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法学法律界,是我们法学会必须坚持的理念。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认真查找在“三个服务”方面哪些做的还不到位,哪些环节是短板,哪些需要加强,并切实加以改进。服务大局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什么是大局,“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就是大局,我们思考、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都必须紧紧围绕大局、服从服务于大局,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献计献策,大力推进。这方面我们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不够,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比如,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提出要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法治专题讲座,我们就要组织好专家学者积极参与。关于服务群众,我们要在总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组织和动员更多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法律咨询服务、法治宣传和法律普及工作,尤其是要继续扎实做好以法律服务站、法律诊所等为主要载体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关于服务法学法律工作者,我们就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专家学者相关意见建议的整理、报送工作,为法学法律界建言献策搭建更为便利的平台,提供更为畅通的渠道;同时要认真组织好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完善评选办法,确保评选活动的公信力和公正性。各地方法学会和各研究会开展的优秀人才和成果评选,也要把公信力和公正性放在首要位置,尽心竭力为培养优秀人才、推出优秀成果提供服务和支持;要进一步解决好群众性的问题,目前我们只有30万会员,与600多万法学法律工作者来比所占的比例太少,因此要更加积极地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加强对会员队伍的服务,完善会员联络组制度,健全会员参与、意见反馈、权利维护等制度,研究法学会如何发挥“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的作用,举办面向广大会员的国情报告会、学术沙龙等,吸引更多会员积极参与法学会各项活动。中国法学会作为国务院授权的全国性法学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一方面要依照两办《关于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职,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完善研究会管理的各项制度;另一方面要坚持“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法,提升服务效果,通过为研究会提供优质服务规范研究会管理,促进研究会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活动,同时也要加强对地方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建设的工作指导。

  三要在提供决策参考上下功夫。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是法学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保持和增强法学会先进性的重要体现。我们作为法治建设领域的“思想库”“智囊团”,如何更好发挥学术委员会和所属研究会的作用,如何通过有效的方式组织专家学者围绕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党和政府关心、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高质量的成果和有针对性的建议,是我们亟需加强和认真解决的问题。新的一年里,我们的任务将更加艰巨,要继续抓好中央交办的“三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委托研究、合作研究,继续办好立法专家咨询会、中国法学会的“三大论坛”及七个区域法治论坛、对外法学交流领域的相关论坛等,突出抓好《要报》及专项研究咨询报告、调研报告的编发。要统筹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放到突出位置,精心确定年度重点课题和委托课题,突出对关于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的问题,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问题,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问题,关于保障国家安全的问题,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问题,关于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问题,关于调结构、惠民生和深化供给侧改革的法治保障的问题,关于自由贸易区立法的问题,关于推进城镇化的问题,关于维护我国东海南海权益的问题,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问题,关于防范金融领域风险的问题,关于创新社会治理的问题,关于“一国两制”相关法律制度的问题,关于依法治军的问题,关于反腐倡廉的问题等的深入研究。课题的确定、论坛的主题要来自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把实际工作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列为研究课题,并从法律法规、制度方面找原因、提建议,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成果转化,使每个课题、每个论坛都能成为说得透、用得上的成果。完善研究成果的评价、应用、奖励等制度,进一步梳理、提炼近年来的相关研究成果,继续在相关媒体选登优秀成果和重要建议。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拓展相关研究会的研究领域,加强对重点领域法治建设的研究。着力推进“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国家级核心智库”建设,积极申报国家高端智库和参与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特别是注重进一步发挥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和地方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作为智库的作用,围绕法治建设举荐人才、出好成果。

  四要在市县法学会建设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群众性,必须大力健全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组织是群团凝聚群众的阵地。”去年中政委就市县法学会建设转发了文件,为推进市县法学会建设起了重要作用,但不少市县级法学会开展工作的情况还不够理想,有的甚至有名无实,县级法学会的数量也刚过全国县级行政区的一半。新的一年里,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哪里有群众、哪里就要有自己的组织,怎么有利于做好工作、就怎么建组织”的要求,认清市县级法学会在法治建设特别是建设法治社会、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对建立健全县级法学会组织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适合群团特点、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认真对照中政委近年来关于法学会建设的四个重要文件(2004年5号、2009年18号、2014年7号、2015年23号),把相关要求逐条落实到位,推动在更多的市县建立法学会,争取更多地方实现市县法学会的全覆盖。这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是省级法学会,关键是要通过实实在在、富有成效的工作,争取并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主动向党委和政法委汇报介绍情况。今年,我们要继续召开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加大工作经验的交流和典型示范,对市县法学会建设进行指导。各地也要摈弃“等靠要”的思想,正确面对困难,按照《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的八个方面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像广西百色、西藏林芝等地都实现了县级法学会的全覆盖,其他地方更没有理由做不到。

  五要在形成整体合力上下功夫。“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团结一心、协同配合,才能作出成绩、干成事业。这些年来,随着我们事业的不断拓展,事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但是我们在充分发挥法学会人才资源多、联系面广的优势特别是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集体协作、联合作战,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和整体意识,在整个法学会系统为完成各项工作增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要完善法学会机关各部门分工配合制度,进一步发挥相关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机关各部门与地方法学会及所属研究会的联系;下大气力整合法学会系统网站,实现信息共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继续办好工作刊和《情况简报》等,加强法学会系统的典型经验介绍和工作动态交流;健全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与各省级法学会密切合作制度,建立和完善研究会与研究会、与地方法学会及其研究会的协同机制,推动地方法学会之间、地方法学会与研究会之间、研究会与研究会之间的联系与合作。近期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策划,构建了由商法学研究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银行法研究会、证券法研究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以及北京、上海、广东法学会组成的“金融法治研究协同机制”,就是汇集力量、协同研究的新探索。要采取主动走访和加强工作沟通,进一步密切同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及法学教学科研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加强同经济、科技、新闻等各界的联系,使我们的各项工作更有针对性,使理论研究与工作实际能密切结合,有效促进成果转化。

  六要在强化活动实效上下功夫。近些年来,我们的影响力、号召力明显提升,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有特点、效果好的活动。但是,我们也明显感觉到,我们的一些活动在针对性和实际效果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有的活动过于注重形式,有的活动疏于认真总结和精心提炼,有的活动研讨主题远离实际,等等。这些活动大都很难拿出质量高、针对性强的成果或建议。新的一年里,我们要把切实增强相关活动的实效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有所为有所不为,举办的相关活动都要有内容、有特点、有创新、有成果,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形象工程”。如,今年我们要认真办好中国法学会“三大论坛”,即:以“企业创新发展的法治保障”为主题的中国法治论坛,以“民法典编纂”为主题的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以“互联网治理与法治发展”为主题的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要把每个论坛的主题征文、主旨发言、专家点评等工作落实好,事先要梳理问题、开展调研,会后要对相关的观点、意见、建议等作进一步的深加工、精提炼,并以此为基础整理论坛的总结报告,确保每个论坛都真正形成高质量、有价值的成果并向相关部门反映。包括“双百”、“基层行”、相关论坛、专题研讨、学术年会、法律服务、出访交流等在内的各方面活动,都要认真对照切实增强实效性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视前期调研、过程组织和活动总结,同时注意创新活动的方式。比如普法,法学会还可以加强案例指导和案例普法,案例是鲜活的普法教材。研究针对党政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的案例普法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组织汇编典型案例,发挥以案说法的作用,从而提高“双百”和其他法治宣传活动的效果。

  七要在提升工作能力上下功夫。工作能力是能否胜任工作、工作成效好坏的决定因素。总体上来说,我们法学会干部队伍是有一定工作能力的,这是我们各项工作得以不断向前推进的保障。但我们也要更加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还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新的一年里,中国法学会要大力加强培训工作,举办以市县法学会干部为重点的培训班,编写培训教材,解决“法学会工作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同时通过每一季度举办一次研究会秘书长会议,对秘书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学习中央精神、了解工作职能、交流工作经验,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继续与国家外专局合作,在国外开展对法学会系统干部的培训。大力倡导学习的风气、调查研究的风气,进一步完善干部学习和调研的制度。着力抓好理论学习,理论修养是干部综合素质的核心,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坚持不懈抓好法学专业、岗位技能、文化知识等的学习,学习过程就是创新过程,学习好才能服务好,如要加强关于互联网领域知识的学习和应用,学会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加强宣传和引导,推广经验和典型,进一步扩大影响、提高效率。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研熟悉情况、发现问题、弄清联系、把握趋势,有的放矢地解决好实际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抓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使大家在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环境中增长才干。

  八要在抓好任务落实上下功夫。工作任务部署以后,最关键的就是要抓好落实。从实际工作来看,进一步强调抓好任务落实,仍然十分必要,一些同志抓工作落实不到位、标准不高、效率低下,责任心不强、作风浮夸、缺乏担当等问题,也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新的一年里,我们首先要把中央有关精神、中央交给我们的任务等落实好,如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措施,中央明确中国法学会参与的“三项任务”,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对群团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等。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提出的法治建设领域的工作,也与法学会的工作密切相关。毫无疑问我们必须认真抓好这些工作的落实。在法学会建设方面,中央政法委已发和转发过四个文件,但仍有一些措施尚未落实。比如,早在1999年两办就发通知对在群团组织建立党组织提出要求,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又对在人民团体中设立党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改革意见,我们各级法学会设立党组和领导班子建设都要充分贯彻这些精神;对市县法学会建设提的八条任务,也需要一条一条抓落实。在研究会建设方面,两办的《通知》对业务主管单位应对民间组织切实负起“八个方面责任”提出了要求,中国法学会也对贯彻两办《通知》国务院《条例》,加强对所属研究会的管理发了一系列的文件,不少内容都需要切实落到实处。在对外交流方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做好涉外法律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最近“两办”下发的《关于加强我国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协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群团开展对外交流的原则、思路和主要任务都作了明确要求,也有待认真贯彻落实。我们要对照这些文件找问题、找不足、找差距,不折不扣地加以改进和落实。

  中央综治委已把法学会工作纳入了综合治理年度考核。要抓住契机,进一步提升对省级法学会工作考核制度的科学性,开展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扎实做好对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的评估工作,重点通过评估发现和帮助解决研究会组织建设和业务开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完善相关工作的检查督办、总结评估、信息通报等制度,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并把干部考核评价同工作具体效果紧密结合起来。要对照《要点》并结合各自实际抓好任务分解,把相关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强烈责任,明确自己应该承担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切实立足自身岗位做好工作。特别是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把全部心思用在抓好工作落实上,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勇于担当,真正做到“敢负责、真负责、会负责,想干事、真干事、干成事”。

  同志们!2015年值得铭记,我们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开创了新局面;2016年值得期待,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召唤我们迈开新步伐、再创新辉煌。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团结和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四个全面”协调推进的宏伟进程,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我们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