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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天津市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重点课题安排》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3-06-03 16:44:43|浏览次数:1
各区法学会、学科研究会,政法各单位,高校法学院系和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天津市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重点课题安排》印发你们,请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天津市法学会 
  2023年6月2日

 
2023年天津市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重点课题安排

 
  为加强我市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研究工作,提升服务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法学会和天津市法学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我市法治建设实际,经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现将2023年天津市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重点课题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十项行动”,积极服务天津政法工作现代化,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对法学基础理论和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研究,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研究成果质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和法治服务保障。
 
  二、课题设置
 
  2023年天津市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重点课题中增设重大课题、青年课题两个子项。
 
  (一)重大课题(3项)
 
  1.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天津实践研究
 
  2.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研究
 
  3.天津“十项行动”法治服务保障研究
 
  (二)重点课题(10项)
 
  1.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法治促进研究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研究
 
  3.新兴领域地方立法的特点与规律研究
 
  4.双碳目标实现法治保障研究
 
  5.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的法治保障研究
 
  6.加快完善法学教育体系研究
 
  7.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研究
 
  8.天津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问题研究
 
  9.“天开园”科技创新法治保障研究
 
  10.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研究
 
  (三)青年课题(2项)
 
  1.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研究
 
  2.“重要数据”识别标准及其完善相关问题研究
 
  三、课题申报
 
  申报课题须从以上课题中选定,课题名称可根据研究角度、方向对题目文字做适当修改,但不能改变题目主要研究方向。天津市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各区法学会、法学教学科研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课题,也可联合申报,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申报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课题选题方向正确,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应具有重要的实践应用价值;课题组成员对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具有相关的研究成果,具有完成该课题的能力;课题申报表应填写清楚、完备。
 
  请课题申请人于6月20日前将课题申报表报市法学会,须以“申报课题名称+申请人名称”为文件名,以免漏登。市法学会依据《天津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对课题组织立项评审。
 
  批准立项课题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应将课题成果一式五份和电子版以及学术不端查重报告一并报送市法学会。课题研究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5万字,要有实证调研数据且对策建议部分不低于总篇幅的1/4。同时须提交2000字左右成果专报。
 
  四、成果转化
 
  1.对验收合格且有重要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摘要形成《天津法学要报》向有关领导报送。
 
  2.作为天津市优秀法学成果推荐《天津法学》公开发表。
 
  3.将优秀法学研究成果向实务部门推荐采纳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转化。
 
  联系人:赵惠敏   李菁    联系电话:23616158 23615855
 
  电子邮箱:tjsfxhyjb@sina.com
 
  附件:
       
       1.天津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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