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学研究 > 论坛论文征集 >

第十五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暨第六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征文通知

天津市法学会 2020-06-10 17:42:54 【
各学科分会、区法学会、各高校法学院、社科研究部门和有关单位:
 
    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是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山西、内蒙古七省区市法学会共同主办的全国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本届论坛由天津市法学会承办。今年天津市法学会还将承办第六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精简会议,经中国法学会批准,今年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与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合并举办。按照中国法学会有关要求和《第十五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暨第六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组委会第一次会议纪要》,本届论坛暨研讨会拟于今年第四季度举办。现就论文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题
    京津冀及环渤海区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治保障研究
    二、分论题
    (一)打造拱卫首都安全“护城河”法治保障研究
    (二)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协同应对的法治保障研究
    (三)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研究
    (四)生物安全、公共卫生、环境与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法治问题研究
    (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治支撑及创新研究
    (六)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及推动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法治保障研究
    三、特别论题
    学习宣传阐释《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相关问题研究
    四、论文征集
    (一)征文时间
    征文时间为2020年6月-8月。
    (二)论文要求
    1.字数。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5000-10000字。
    2.格式。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和联系方式)。正文前要有200字左右的摘要和3-5个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关键词。
    3.体例。用宋体小四号Word文本;标题层次为“一、(二)、3、(4)”规则进行排列;注释采用脚注,以①、②、③……标注;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三)质量要求
    论文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扣论坛暨研讨会的主题和分论题、特别论题,深入开展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研究,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作者对提交的论文要进行“学术不端检索”,“查重率”要控制在30%以内,切实保证论文质量。
    五、征文评奖
    本届论坛暨研讨会评奖采取合并制。市法学会对征集的论文进行初评,做好政治把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荐优秀论文报中国法学会终评。
    (一)奖项设置
    本届论坛暨研讨会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市法学会根据论文征集组织工作和获奖情况,评选确定不多于3个单位作为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二)奖励方式
    本届论坛暨研讨会为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表彰决定、获奖证书。表彰决定和获奖证书加盖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组委会和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组委会印章,印章由天津市法学会按有关要求制作。
    六、活动宣传及成果转化
    (一)邀请相关新闻媒体(包括新媒体)对论坛暨研讨会进行宣传报道。
    (二)本届论坛暨研讨会获奖论文推荐《天津法学》刊发,对有价值的观点摘要编发《天津法学要报》。
    (三)天津市法学会将获奖论文制作电子文集,发送与会人员及所有获奖作者。
    (四)由天津市法学会负责将论坛综述报送中国法学会,并发各省区市法学会,供领导决策参考。
    (五)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不能采取现场会议形式,则以视频会议方式举办。具体安排另行确定。
    七、报送要求
    1.论文要求未公开发表。
    2.征文电子版请注明“第十五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暨第六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征文”字样。
    联系人:李菁郝山涛
    联系电话:022-23615855(兼传真)
    电子邮箱:tjsfxhyjb@sina.com(“天津市法学会研究部”汉语拼音首字母)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61号银丰花园B座8层
    邮政编码:300204
    天津市法学会
    2020年6月9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