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天津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分会在天津大学举办2017年会暨《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研讨会。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天津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魏康利,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主任程治山,天津大学副校长元英进出席会议并致辞。天津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分会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作工作报告。
魏康利在致辞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不断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管理监督与执法力度。天津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分会成立一年来,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环境资源依法保护做了许多方面研究工作,将我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推向新的阶段。希望广大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借助研究会这个平台,紧紧抓住理论研究服务推动实践应用,不断提出真知灼见和研究成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上,对在理论研究取得成果的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天津市环保局法制处处长杨家辰,天津市行政法制研究所副所长张志锋分别做了“《环境保护法》修改情况及对地方环境立法的建议”、“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的修改准备情况”、“天津市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的主题报告。
天津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分会的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及以及全市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学法律专家学者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