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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法学分会联合开展为体育企业送法律活动

来源:|发布时间:2023-08-08 10:23:02|浏览次数:1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运用法治力量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体育行业健康发展,在新修订《体育法》确立的第一个体育宣传周到来之际,一场为体育企业送法律的活动圆满举行。8月7日下午,50多位来自本市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家和体育企业、体育产业协会、体育行政部门的有关人员相聚一起,举行“天津市体育产业经营法律问题咨询服务对话会”,就体育企业发展中遇到的一些现实难点进行咨询解答和探讨交流。

       会议由天津市法学会体育法学分会发起,联合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律师协会体育产业法律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市体育局副局长李珊、体育产业处处长雷静、法规宣教处处长范慧宇,体育法学分会会长于善旭、副会长王家仲、王吉林,体育产业专委会主任朱晓丽、副主任李立民等出席。市体育局局长李克敏在会前向与会人员表示感谢和期待。

       会议由于善旭教授主持,介绍了新修订《体育法》的时代背景和有关体育产业的基本内容,认为在《体育法》确立的首个体育宣传周加强其宣传贯彻,发挥法律对体育产业的促进作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李珊副局长在致辞中指出,国家和天津市已出台很多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体育部门和体育法团体要积极为体育企业提供服务,让法律为体育产业发展保驾护航。朱晓丽主任在致辞中表示,在体育产业发展中,法律工作者和体育企业是不可分割的一体,法律工作者要积极作为,促进与体育企业良性互动地常态化发展。

       为搞好这次活动,体育法学分会和体育产业专委会向其成员进行了参加服务活动的专家征集,除报名后因时间冲突未能到场的以外,应邀作为法律专家参会解答的两团体成员有:天津科技大学法学院原院长王吉林教授,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王世清主任、朱晓丽律师、郭栋律师、张琦律师、于霞律师,天津东法律师事务所李立民律师,天津社会科学院政府治理和公共政策评估研究所副所长段威副研究员,天津大学法学院于亮副教授,天津财经大学体育部李先燕副教授,上海中联(天津)律师事务所邱凯律师,天津君悦律师事务所李平律师,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冯俊武律师,天津体育学院经管学院高璐博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赫兰冰法官,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马艺达律师,北京安理(天津)律师事务所刘道梁律师,天津士博律师事务所王泓铭律师。

       会上,天津奥林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帅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天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与和平区体育局的代表,分别对事先市体育局征询汇总的12个法律难点问题进行了介绍,法律专家们分别就每个问题多人进行解答交流。体育企业提出的有关问题,既有关于企业劳动关系和工伤认定、企业产权分割、企业产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体育建设工程承包、企业股份与运营供货关系及其相关纠纷等一般性法律问题,又有体育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育技术咨询服务、体育培训机构管理与体育行政执法、体育企业与消费者权益、老年人进入游泳经营场所的限制与保护、天津体育惠民卡使用投诉等许多体育行业存在的法律问题。法律专家们根据事前的认真准备和会上对问题的具体了解,依照国家法律和体育法规政策规定,结合自己长期从业积累的丰富认识经验,从理论与实践等多个维度交流了看法。在自由交流环节,体育企业人员和法律专家们还专门就体育场所安全保障义务与防范责任等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

       开展为体育企业进行法律服务活动,是体育法学分会的首次尝试,得到了市体育局和市律协体育产业专委会的支持与合作。两个体育法团体成员热情参与积极奉献,参会的体育企业呈现出法治理性的不断提升。会议气氛热烈,与会人员普遍感到内容充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操性,对规范行业发展很有帮助,进一步加强了法律工作者与体育企业的沟通,对促进体育产业法治化发展和体育企业依法治理产生了积极的效果。
 
(天津财经大学  李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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