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区法学会 > 滨海新区法学会 > 正文

大港审判区从三个方面着手认真落实集中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发布时间:2015-11-13 15:05:02|浏览次数:1
  日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高院《关于在全市法院系统上下联动整治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解决当前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港审判区制定《开展整治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着手,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一是保证全员参与。明确自查自纠的对象为包括聘任制人员在内的全体干警。要求每个部门、每名干警都立足本职岗位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目标任务,作出履职承诺,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
  
  二是严肃监督检查。严格依照《大港审判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试行)》和《大港审判区审务督察工作规定》,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增加督察次数,深化督察效果,从严查处违反各项纪律规定的行为。
  
  三是完善机制建设。梳理今年以来制定出台的制度、措施,进行及时修订和补充完善。同时,要针对不同岗位特点,结合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的纪律要求,形成审判区各岗位纪律规定,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津ICP备08000243号-2 © 版权所有 天津市法学会 XML地图 信息员登录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 邮编:30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