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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发布时间:2024-11-22 10:42:45|浏览次数:1

《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该规定,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按照河北区司法局的安排部署,河北区法律援助中心以《规定》施行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

一是开展线上线下共同宣传。在区司法局学法知行公众号刊发规定和解读开展线上宣传。在集中场所通过摆放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进行线下普法宣传。二是对我区十个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放《规定》宣传资料,要求司法所各法律援助站组织社区积极转发,并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提高《规定》在广大群众中的的知晓率。三是结合日常法律援助接待咨询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通过摆放宣传资料,法律援助律师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进行多举措宣传《规定》。 

   下一步,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以规定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准确理解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监管,指导法律援助律师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加强与办案机关的协作配合,保障《规定》内容落地落实,最大限度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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