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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平区法学专家调解案例专栏之多方联动宽严相济 手足亲情冰释前嫌

来源:|发布时间:2025-11-28 17:45:35|浏览次数:1

甲乙二人系表兄弟,在就餐饮酒期间发生口角并互相殴打。经鉴定,乙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甲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公安机关对甲某故意伤害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同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乙某行政拘留的处罚。辖区检察院对甲某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辖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乙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甲某赔偿其经济损失。

和平区法学会法学专家介入后确认双方存在亲属关系,认为本案因口角冲动引发,属民间矛盾范畴,具有和解基础。调解工作分两方面推进:一方面,联合警方明确亲属法律关系,运用“安抚情绪—倾听诉求—分析焦点—引导预期”四步调解法,阐明法律后果,制定包含经济补偿与情感修复的综合方案;另一方面,对被告人甲某侧重责任认知重建,引导其主动道歉并落实补偿,对被害人乙某采用“情绪平复—利弊分析”策略,通过对比诉讼成本与调解优势促成和解。最终双方针对民事争议达成调解协议,整个过程在确保法律约束力的同时,重点修复家庭关系,最终实现情与法的平衡。

本案的经验启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多方联动化解矛盾。‌法院联合公安机关打破“单打独斗”局面,通过协同调解促成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解。这种“法结”与“心结”双解模式,既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又践行“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实现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典型表现为:建立跨部门快速响应机制,通过赔偿协商、心理疏导等方式,使双方从对立走向谅解。‌二是宽严相济依法裁判。‌虽甲某因故意伤害罪(轻伤)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法院综合考量其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在坚持犯罪定性前提下,依法从宽判处缓刑。该判决明确:和解仅影响量刑幅度,不改变犯罪性质,既体现法律刚性,又通过非监禁刑促进社会关系修复。‌三是警示教育修复亲情。‌针对亲属间犯罪特殊性,法学专家采取“调解优先”策略,一方面联合公安开展“背对背”调解,消除对抗情绪;另一方面通过法治教育引导被告人真诚悔过,最终使被害方接受道歉赔偿。这种“法律评价+亲情修复”双轨模式,为家事刑事案件处理提供范本。

同时,该案具有较强的普法教育意义,一方面遇到矛盾时,可利用综治中心等矛盾化解平台理性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勿让情绪控制,避免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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