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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天津市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重点项目安排

来源:|发布时间:2026-04-02 14:05:43|浏览次数:1

  为加强我市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研究工作,提升服务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法学会和天津市法学会2026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我市法治建设实际,经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现将2026年天津市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重点项目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扣“十五五”规划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天津政法重点工作任务,聚焦天津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对法学基础理论和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研究,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研究成果质量,坚守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魂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根脉,聚焦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和法治服务保障。

  

  二、项目设置

  

  (一)重点项目(25项)

  

  1.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天津建设实践研究

  

  2.总体国家安全观法律保障体系完善的路径和方向

  

  3.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推动天津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4.法治服务保障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研究

  

  5.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6.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法治保障研究

  

  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研究

  

  8.超大城市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与能力建设研究

  

  9.“十五五”时期天津建设韧性安全城市的法治方略研究

  

  10.领域法学思维下地方立法“1+N”模式研究

  

  11.基于案件类型化的综治中心解纷体系完善:迈向精准治理的路径探索

  

  12.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证研究

  

  13.高质效检察办案评价体系建设研究

  

  14.协同治理视角下新型网络犯罪治理的法律困境与破解路径研究

  

  15.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应用的国家安全风险与法律规制研究

  

  16.促进合成生物产业发展法治保障研究

  

  17.发挥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功能研究

  

  18.检察监督视角下刑事涉案财产规范化处置及优化路径研究

  

  19.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韧性城市建设研究

  

  20.轻罪治理背景下在审判阶段引入行刑反向衔接制度的探索

  

  21.法治化视角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的司法路径重构

  

  22.天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红色法治资源的探究与活化利用

  

  23.天津市体文旅商产业融合法治协同保障研究

  

  24.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逻辑机理、内在关系与实践路径研究

  

  25.适应天津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的涉外法治工作机制与能力建设研究

  

  (二)青年项目(5项)

  

  1.跨区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链条打击的刑事检察协同机制研究

  

  2.涉外法治视野下涉虚拟货币刑事案件的司法处置问题研究

  

  3.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港产城融合发展的调研

  

  4.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保护与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5.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多发成因及溯源治理对策研究

  

  三、项目申报

  

  申报项目须从以上项目中选定,项目名称可根据研究角度、方向对题目文字做适当修改,但不能改变题目主要研究方向。项目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为中国法学会会员(非会员需在申报时同步申请入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职务职级,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

  

  申报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年龄均应在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市法学会的1项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市法学会2项项目研究。未完成上一年度项目任务的申请人(市法学会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合并相关项目的除外),不得申报新的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少于2人,不超过6人。项目申请人不得以相同内容或者近似内容再次申请其他课题项目,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项目)在其他部门重复申报立项。以相同或近似内容已经获得其他课题项目资助的,本项目不予立项,已经立项的撤销立项。

  

  市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至少组织申报1个项目。项目申请人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项目研究过程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经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同意,向市法学会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否则,撤销立项项目:1.变更项目主持人、项目组成员的;2.研究题目、内容有重大调整的;3.变更项目管理单位的;4.项目延期的;5.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

  

  项目选题方向正确,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应具有重要的实践应用价值,能为市委和市政府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论证;项目组成员对项目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具有相关的研究成果,具有完成该项目的能力,课题组结构合理(含理论和实务人员);项目申报表应填写清楚、完备。

  

  请项目申请人于4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表电子版报市法学会,为方便送审,只接受以“申报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为题目的“word”格式文件,其他格式文件不符合申报材料要求,不接受申报,市法学会组织对项目进行立项评审。

  

  批准立项项目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应将项目成果一式五份和电子版以及学术不端查重报告一并报送市法学会。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5万字,要有实证调研数据且对策建议部分不低于总篇幅的1/4。同时须提交2500字左右《天津法学要报》素材。

  

  四、成果转化

  

  1.对验收合格且有重要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摘要形成《天津法学要报》向有关领导报送,推动成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作为天津市优秀法学成果推荐《天津法学》公开发表,助力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

  

  3.将优秀法学研究成果向实务部门推荐采纳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转化,项目主持人作为成果转化第一责任人,主动推动成果落地应用,市法学会提供转化指导和渠道支持。

  

  4.强化成果转化激励机制,项目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或者被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应用的,市法学会及时通知主持人所在单位并出具书面证明,建议将其认定为对应级别科研成果,纳入考核评价、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依据,并在后续项目申报中予以优先考虑。

  

  联 系 人:李菁  联系电话:83608372

  

  电子邮箱:tjsfxhyjb@sina.com

  

  附件:

  

  1.2026年度天津市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重点项目申报表

  

  2.天津市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重点项目研究报告封面样式

  

  3.天津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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