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法学会,市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各高校法学院、社科研究部门和有关单位:
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论坛是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法学会共同主办,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法治保障为主旨的法学理论研讨交流活动。按照京津冀三省市法学会建立的“共同主办、轮流承办”工作机制,第四届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论坛拟于2026年6月中下旬由天津市法学会承办。现就论文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分论题
(一)主题
深化京津冀法治协同 服务“十五五”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二)分论题
1.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需求与京津冀法治协同路径研究
2.京津冀法治协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制度创新与实践路径
3.京津冀法治协同服务首都圈功能定位与一体化发展的制度构建及实践研究
4.京津冀数据要素市场培育与数据治理法治协同机制研究
5.京津冀绿色技术创新与生态环境法治协同保护研究
6.京津冀高水平人才流动权益保障与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服务研究
7.京津冀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与监管创新研究
8.京津冀知识产权全链条协同保护机制研究
9.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与京津冀文化遗产保护有关问题研究
10.京津冀蓄滞洪区管理协同立法与应急法治保障机制研究
二、论文征集
(一)征文时间
征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二)论文要求
1.论文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扣论坛主题和分论题,深入开展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研究,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2.论文要求未公开发表并严禁一稿多用,不得同时向本届论坛其他主办方或本省市主办的其他论坛投稿。
3.已在市法学会组织的各级各类论坛获奖的文章不得重复投稿。
4.每篇论文字数一般为8000-10000字。
5.论文首页左上方标注“第四届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论坛征文投稿”。
6.征文文档以“姓名-单位-题目”方式命名,论文采用宋体小四号Word文本,体例格式可参照《天津法学》编辑规范要求;标题层次以“一”“(二)”“3”“(4)”规则排列;注释采用每页下脚注“①②③……”标注,全文连续注码;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7.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正文前要有300字左右的摘要和3-5个关键词。
8.同时提交匿名处理的论文一份。
(三)学术不端检索
论文作者应保证报送的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报送的论文应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查重率”不高于25%,并提交检测报告。
不符合以上论文征集要求的文章不予参评。
三、征文评奖
天津市法学会将按照论坛组委会有关要求,依据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和有关规定,组织对本市征集论文进行评奖。
(一)奖项设置
本届论坛获奖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四个奖项。其中,一等奖1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6篇、优秀奖10篇,同一作者在论坛中只能获奖一篇。同时,天津市法学会根据论文征集组织工作和获奖情况,评选3个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参评论文在评选或公示期间,若被举报抄袭且查证属实的,将取消其评审资格或相关奖项。
(二)奖励方式
本届论坛为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奖励证书,表彰决定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法学会文件印发;获奖证书加盖三省市法学会印章。
天津市法学会将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代表参加论坛现场活动。
四、成果转化
(一)邀请中央及中国法学会、天津市相关新闻媒体(包括网络媒体)对论坛进行宣传报道。
(二)论坛获奖论文择优推荐至《天津法学》刊发,并对有价值的观点摘要编发《天津法学要报》。
五、报送要求
请有关单位于4月30日前,将投稿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报告及征文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天津市法学会研究部电子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作者-单位-第四届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论坛投稿”。
联系人及电话:郝山涛 83608150
投稿邮箱:tjsfxhyjb@sina.com(“天津市法学会研究部”汉语拼音首字母)
天津市法学会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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