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法学会、学科研究会、市政法各单位、高校法学院系: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聚焦全会提出的重要思想观点、重大战略部署、重大改革举措开展深入研究,推出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更好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国法学会决定开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
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天津市组织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学理论支撑。
2.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
3.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选定题目开展研究,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论文、咨政报告等,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法学核心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以该研究成果向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4.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等中央部门批准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课题成果申请,不得以已结项的中国法学会课题成果申请。
二、实施和资助方式
中国法学会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及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为该专项课题申报单位。
1.申请人自行开展研究,以研究成果向市法学会申报参加天津市初评,市法学会对申报的优秀成果组织择优评选出不超过2项推荐参加中国法学会专项课题评选。
2.中国法学会对申报成果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并给予资助经费。
三、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1. 申报材料包括:《中国法学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书》,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书用A4纸单面打印。论文成果应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全文(期刊影印件)和版权页;成果被 采纳应写明采纳单位和采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
3.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书、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申报人个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的顺序装订。申报材料如涉密,请按要求做好脱密处理。
4.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有关材料纸质版原件邮寄或送至天津法学会研究部;申报书等电子版(扫描件)发至市法学会研究部邮箱,标题注明:(申请专项课题)申请人姓名-成果名称。无论是否入选,申报纸质材料原则不再退还。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课题申报工作,并按通知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李菁 83608372
电子邮箱:tjsfxhyjb@sina.com(“天津市法学会研究部”汉语拼音首字母)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天津市法学会研究部)
附件:中国法学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书.docx
天津市法学会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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