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研究工作,提升服务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法学会和天津市法学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我市法治建设实际,经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现将2024年天津市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重点项目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十项行动”,积极服务天津政法工作现代化,聚焦天津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对法学基础理论和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研究,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研究成果质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和法治服务保障。
二、项目设置
(一)重点项目(20项)
1.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的法治天津建设实践研究
2.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3.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4.政府数据授权运营中的行政法救济研究
5.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数字赋能问题研究
6.新时代诉源治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研究
7.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治化路径研究
8.在法治轨道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9.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问题研究
10.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营商立法环境优化研究
11.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地方立法研究
12.天津地区优秀法律文化的历史传承与发展研究
13.总体国家安全观下大数据法律问题研究
14.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研究
15.卫生健康法规规章体系研究
16.推动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创新发展法律问题研究
17.超大城市养犬管理法治化路径研究
18.城市低速电动车管理的困境及法治化对策研究
19.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综合治理路径研究
20.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衔接
(二)青年项目(5项)
1.依法维护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研究
2.新兴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3.违法行为数量认定及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4.ChatGPT生成物对著作权边界的冲击与重置
5.创新新时代天津涉外卓越青年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研究
三、项目申报
申报项目须从以上项目中选定,项目名称可根据研究角度、方向对题目文字做适当修改,但不能改变题目主要研究方向。项目申请人应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职务职级,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申报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年龄均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市法学会的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市法学会两个项目。未完成上一年度项目任务的申请人(市法学会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合并相关项目的除外),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项目研究过程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经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同意,向市法学会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否则,撤销立项项目:1.变更项目主持人、项目组成员的;2.研究题目、内容有重大调整的;3.变更项目管理单位的;4.项目延期的;5.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
项目选题方向正确,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应具有重要的实践应用价值;项目组成员对项目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具有相关的研究成果,具有完成该项目的能力;项目申报表应填写清楚、完备。
请项目申请人于5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表报市法学会,须以“申报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为文件名,以免漏登。市法学会对项目组织立项评审。
批准立项项目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应将项目成果一式五份和电子版以及学术不端查重报告一并报送市法学会。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5万字,要有实证调研数据且对策建议部分不低于总篇幅的1/4。同时须提交2500字左右成果专报。
四、成果转化
1.对验收合格且有重要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摘要形成《天津法学要报》向有关领导报送。
2.作为天津市优秀法学成果推荐《天津法学》公开发表。
3.将优秀法学研究成果向实务部门推荐采纳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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