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要闻 > 学会要闻 > 正文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一行来津调研

来源:|发布时间:2024-05-06 18:07:23|浏览次数:1
  4月25日至28日,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一行来津,就基层法律服务站建设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衡晓帆会见王其江一行。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王红卫,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张劲枫陪同调研。
 
(王其江一行在和平区新兴街犀地“无讼”社区示范点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和平区新兴街法学会基层法律服务站、和平区新兴街犀地“无讼”社区示范点、和平区新兴街朝阳里基层法律服务站联系点、中科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天津大学、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云账户(天津)共享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南开大学科技园等地调研,实地了解我市基层法律服务站建设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期间,王其江着重听取在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站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我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王其江一行在天津大学法学院调研)
 
  王其江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把法学会基层法律服务站建设作为法学会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带动促进法学会整体工作取得新提升。要结合法学会职能开展工作,聚焦“高端智库”定位,既要与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社区等相互配合,又要突出法学会的学术优势和智力优势,避免同质化发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和法律服务站办理案件要从源头分析各类案件来源、成因等情况,从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资政建议。要强化队伍建设,拓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来源,畅通高校法学院系与基层法律服务之间的工作渠道,坚持质量第一,在服务实践中实现教学相长。要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将法律服务站建设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服务站实体化运行。要不断探索总结天津经验,建立健全符合天津市法学会特点规律的工作机制。
 
  和平区法学会、和平区人民法院、天津大学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上述活动。

津ICP备08000243号-2 © 版权所有 天津市法学会 XML地图 信息员登录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 邮编:30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