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第二届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论坛征文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4-02-01 12:00:05|浏览次数:1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研究确定的国家重大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指导,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法学会共同主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具有浓郁区域特色的法学理论研讨交流活动。按照京津冀三省市法学会建立的“共同主办、轮流承办”工作机制,第二届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论坛由河北省法学会承办。根据主办单位研究制定的《第二届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论坛实施方案》,现将本届论坛征文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所面临的重点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努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和法治服务保障。
 
  二、本届论坛主题和分论题
 
  (一)主题:“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法治保障”
 
  (二)分论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的研究:
 
  1.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的法治意蕴与体系内涵
 
  2.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保障中的法律供给问题
 
  3.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保障中的司法协作问题
 
  4.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保障中的执法协作和社会治理法治化问题
 
  5.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保障中的涉外法治体系构建问题
 
  6.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数字法治、法务区建设问题
 
  7.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
 
  8.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推动未来之城建设法治保障中的制度机制问题
 
  9.京津冀红色法治文化的挖掘整理宣传问题
 
  本届论坛强调,投稿论文要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法治保障”主题,突出“以法治方式助力把京津冀打造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方向,广泛征集法律问题理论研究、法治实践经验总结、法治成果推介宣传等方面的研究论文、调研报告和课题成果,特别欢迎国家有关部门、三地有关单位的理论文章。
 
  三、论文征集、汇总、评审和相关成果汇集
 
  (一)征文、汇总、评审时间。本届论坛截止征文并进入汇总评审阶段的时间点为2024年4月20日24:00。评审时间为4月下旬,汇总编印时间为5月上旬,研讨交流时间初定5月下旬。
 
  (二)论文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政法工作等方面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扣论坛主题和分论题。
 
  2.尚未公开发表。字数在8000-10000字,突出法治实践问题的论文不超过15000字。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2号,作者及单位、邮编、摘要、正文、脚注、参考文献等按照《河北法学》投稿要求。
 
  3.三省市法学会对推荐获奖的论文进行政治把关、意识形态把关,按照学术规范进行“学术不端检索”。
 
  4.重点评阅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审判、检察、社会治理(如“一卡通”制度机制,联合执法等)方面论文,为分论坛提供研讨交流材料和成果基础。
 
  5.投稿以Word文档方式编辑,以“姓名+单位+题目”方式命名,尾部注明通联作者姓名、中国法学会会员证编号、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
 
  6.通过电子邮箱投稿时,邮件主题处注明“第二届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论坛征文”字样。
 
  (三)成果汇集。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10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两个座谈会”一周年。为此,本届论坛围绕党中央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国家层面立法成果、京津冀法治协同重大成果、三省市法治战线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实践等方面,所形成的决策成果、立法成果、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典型案件办案成效、法学理论研究重大成果、法治文化代表作品。具有研讨交流意义的重点工作调研报告、重要课题研究成果等,可以作为论坛研讨交流发言的重点内容。
 
  四、论文评奖标准
 
  获奖论文应具备以下条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围绕本届论坛主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法治实践特色,具有理论创新意义和重要实践价值。
 
  一等奖: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在本研究领域有重大创新和重大影响,对解决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保障的思想问题、理论问题或实践问题有重大的指导作用。
 
  二等奖: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在本研究领域有较大创新,对解决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保障的思想问题、理论问题或实践问题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等奖:具有较强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对解决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保障的思想问题、理论问题或实践问题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优秀奖: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创新,对解决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保障的思想问题、理论问题或实践问题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北京市法学会联系人:王波,电话:010-55560743;电子邮箱:bjfxhyjb@sina.com
 
  天津市法学会联系人:郝山涛,电话:022-23615855;电子邮箱:tjsfxhyjb@sina.com
 
  河北省法学会联系人:姚家骏,电话:0311-83031906;电子邮箱:jjjxtfzfzlt_heb@163.com
 
 
  北京市法学会   天津市法学会   河北省法学会
 
  2024年2月1日

津ICP备08000243号-2 © 版权所有 天津市法学会 XML地图 信息员登录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 邮编:30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