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各高校法学院和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天津市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重点课题安排》印发你们,请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天津市法学会
2020年8月11日
2020年天津市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重点课题安排
为加强我市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研究工作,提升服务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参考中国法学会课题安排,结合我市法治建设实际,经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现将2020年天津市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重点课题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部署要求,团结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正确政治方向,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主动服务中央和市委工作大局,主动服务法治天津平安天津建设,主动服务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为“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二、课题设置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研究
2.民法典实施中执法司法行为的规范与完善
3.京津冀及环渤海区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治保障研究
4.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法治问题研究
5.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保障研究
6.健全对外开放法治保障体系研究
7.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研究
8.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
9.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天津、平安天津建设相关问题研究
10.创建“无黑”城市长效常治制度机制研究
三、课题申报
申报重点课题应从以上课题中选定,课题名称可根据选题作适当改动,天津市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各区法学会、法学教学科研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课题,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
课题选题方向正确,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应具有重要的实践应用价值;课题组成员对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具有相关的研究成果,具有完成该课题的能力;课题申报表应填写清楚、完备。
请课题申请人于8月20日前将课题申报表报市法学会研究部。市法学会依据《天津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对课题组织立项评审。
批准立项课题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课题组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将研究报告一式五份和电子文本报送市法学会。
四、成果转化
1.对验收合格的且有重要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摘要形成《天津法学要报》向有关部门推荐。
2.作为天津市优秀法学成果推荐《天津法学》公开发表。
联系人:李菁郝山涛
联系电话:2361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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