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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天津市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重点课题安排》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0-08-11 17:04:29|浏览次数:1

各区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各高校法学院和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天津市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重点课题安排》印发你们,请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天津市法学会

    2020年8月11日

 

    2020年天津市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重点课题安排

    为加强我市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研究工作,提升服务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参考中国法学会课题安排,结合我市法治建设实际,经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现将2020年天津市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重点课题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部署要求,团结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正确政治方向,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主动服务中央和市委工作大局,主动服务法治天津平安天津建设,主动服务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为“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二、课题设置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研究

    2.民法典实施中执法司法行为的规范与完善

    3.京津冀及环渤海区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治保障研究

    4.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法治问题研究

    5.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保障研究

    6.健全对外开放法治保障体系研究

    7.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研究

    8.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

    9.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天津、平安天津建设相关问题研究

    10.创建“无黑”城市长效常治制度机制研究

    三、课题申报

    申报重点课题应从以上课题中选定,课题名称可根据选题作适当改动,天津市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各区法学会、法学教学科研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课题,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

    课题选题方向正确,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应具有重要的实践应用价值;课题组成员对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具有相关的研究成果,具有完成该课题的能力;课题申报表应填写清楚、完备。

    请课题申请人于8月20日前将课题申报表报市法学会研究部。市法学会依据《天津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对课题组织立项评审。

    批准立项课题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课题组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将研究报告一式五份和电子文本报送市法学会。

    四、成果转化

    1.对验收合格的且有重要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摘要形成《天津法学要报》向有关部门推荐。

    2.作为天津市优秀法学成果推荐《天津法学》公开发表。

    联系人:李菁郝山涛

    联系电话:23615855

    电子邮箱:tjsfxhyjb@sina.com

    附件:1.天津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2.2020年度天津市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重点课题申报表

              3.天津市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重点课题研究报告封面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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