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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后答疑,17万元主动履行!

来源:|发布时间:2024-03-12 14:21:00|浏览次数:1

近日,蓟州法院邦均法庭审理并促成了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主动履行。

原告任某在某短视频平台看到梁某在售卖二手车,想到自己刚好有购车需求便按照视频定位来到了xx二手车公司。买完车不久,任某发现自己购买的二手车存在质量问题,遂找到梁某要求退款,梁某没有同意,任某便将该二手车公司及梁某一同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多次组织调解均未果,便于春节前夕判决双方解除买卖合同,并相互返还车辆、车款,被告承担违约责任。上诉期限内,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判决正式生效。

由于该案案情较为复杂,判决后,法官又对双方进行多次答疑、分析利弊,并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商,促成积极履行。因正值新春佳节,双方为了判决内容尽快履行,再次联系承办法官,希望不进入执行程序,由法官主持进行交接履行。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购车款、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175000元,原告当场将车辆返还被告。

法官通过判后答疑不仅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了司法裁判内容及结果,还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自动履行了生效裁判文书,实质性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今后,蓟州法院将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持续强化判后答疑与判后调解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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