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尽快解决纠纷,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周某,向周某进行释法明理。直至庭审当日,法官仍未放弃调解的可能,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对周某进行耐心细致地讲解:既深入分析诉讼风险及法律后果,又引导周某充分理解原告等人的难处。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周某确认在春节前将所欠杨某等人的运费全部付清。
守护好农民工的血汗钱,解决好农民工“薪愁”问题,不仅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下一步,蓟州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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