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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司法局强力推进社区矫正延伸用警工作

来源:|发布时间:2024-01-25 16:47:00|浏览次数: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部、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要求,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按照蓟州区司法局的部署,自2023年12月29日起,戒毒系统派驻55名警察正式到蓟州区27个司法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近一个月来,蓟州区司法局积极搭建平台,高效利用戒毒场所警力资源,充分发挥派驻警察在直接管理、教育矫治等方面的优势,着力从“抓教育”“强监管”“增实效”上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控,助力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   

发挥身份优势抓教育。派驻警察展现出干练务实的工作作风,迅速转变角色,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充分发挥警察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等优势,运用成熟的管理教育矫治理论、方法、手段迅速融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紧密结合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宣告、集中教育、专题教育、训诫、个别约谈等重要环节,讲解监狱监禁的生活情形,用大墙内和大墙外、服刑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两个对比,向矫正对象讲述高墙内外不同的生产生活场景,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案例式震撼教育,增强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服刑意识、纪律意识和矫正意识。发挥专业优势强监管。根据派驻警察长期从事戒毒人员和罪犯的教育矫治相关工作,能够处理复杂案例的特点,通过实务分享和经验交流,共同提升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和派驻警察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助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做好训诫教育,为矫正对象“强纪律”,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从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正等方面开展警示训诫教育,教育矫正对象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服从司法所管理,及时纠正矫正对象思想行为上的空档期,有效降低重新犯罪可能。发挥派驻优势增实效。运用派驻警察自身丰富的教育帮扶理念,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采取查阅档案、入户查访、个别谈话等方法全面掌握列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及日常动态表现,精准分析判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矫正方案,排查重点矫正对象存在的风险隐患,有效化解风险,做到靶向教育矫治根除顽疾;司法所与派驻警察合作开展文明实践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精准回应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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