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区法学会 > 静海区法学会 > 正文

静海法院敲响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判模式“第一槌”

来源:|发布时间:2024-01-30 10:00:40|浏览次数:1
“砰!现在开庭……”1月19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静海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污染环境罪一案。这是静海法院成立环境资源法庭后,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判模式后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宗案件。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深化环资审判改革机制。自2024年起,经市高院批准,静海法院在杨成庄人民法庭加挂成立“环境资源法庭”,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集中审判模式。环境资源法庭坚持专业化审判建设,集中审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加大对环境资源犯罪的惩治力度,推进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凝聚生态资源保护合力,构筑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障屏障。

聚生态资源保护合力,构筑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障屏障。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需要司法护航。下一步,静海法院将以环境资源法庭为抓手,继续发挥环境资源司法职能,不断深化“专业、预防、修复、共治”四位一体生态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努力为更高水平美丽静海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津ICP备08000243号-2 © 版权所有 天津市法学会 XML地图 信息员登录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 邮编:30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