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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下瓦房啄木鸟”在行动,“执法蓝”护航文明河西

来源:|发布时间:2024-01-16 14:16:00|浏览次数:1

有这样一群人,日夜行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出门就是工作,上路就是巡查,能够洞察城市管理中的“大小问题”,化身城市的“啄木鸟”,全面开展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打造干净、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果,下瓦房街执法大队开展“迎春节、强管理、促提升”为主题的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按照“十无”标准对辖区内主次道路占路经营、商品外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违法建设、乱拉乱挂等违法行为进行日查巡查和检查。并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督促辖区商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维护好市容市貌。

巡查过程中加大巡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6个100%”扬尘控制措施,严格检查施工现场、底商门脸装修降尘、喷淋洒水、苫盖、严防运输车辆做好苫盖,避免沿途撒漏的情况发生,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方即停即改并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

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根据自身职责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检查工作,确保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一是做好辖区内底商门脸装修安全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底商门脸装修问题进行检查,做到边检查、边整改、边提醒警告、边执法。二是加强施工工地的检查工作。在做好执法工作检查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督促双方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确保隐患事故的发生。三是对辖区内违规充电、电动车进楼问题进行治理。针对违规充电问题,执法人员向相对人宣传法律法规,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对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复查,针对不整改的相对人,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大队加大对沿街商户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队员向沿街商户宣讲《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帮助商户更好了解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对处罚相关的政策进行再次普及,并积极响应垃圾分类工作,共同营造优美的辖区环境。

民生无小事,小事不小视。下瓦房执法大队秉承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的思想,用艰辛和坚守诠释了综合行政执法铁一般的责任与担当,用平凡和善举展现了执法的温度与热情。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执法精神,脚踏实地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美丽新城市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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