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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法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来源:|发布时间:2024-02-21 08:41:47|浏览次数:1






       日前,红桥区法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张劲枫,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魏洪明出席并讲话。市法学会、市法学会法理学分会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大会开幕式,区法学会学者代表、律师代表、干警代表等百余人参加会议。

张劲枫在讲话中代表市法学会对大会召开表示祝贺。他指出,红桥区法学会在区委、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不断强化政治引领、深化改革创新,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社会各界认可。区法学会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强化自身建设,落实机构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取得了实体化运行的历史性突破,在第十二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上荣获优秀组织奖,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汇编,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希望红桥区法学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中心工作、发挥独特优势、主动服务大局,坚持政治建会、思想铸会、服务促会、人才兴会、改革强会的工作思路,不断推动法学理论、法治实践、法律服务、法治文化创新,推动法学会在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魏洪明向大会召开表示祝贺,向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致以诚挚问候,向市法学会长期以来对红桥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区法学会基本完成群团工作改革,在组织领导、自身建设、品牌创建上发力,全面推动法学会工作提质增效。希望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主动建言献策,汇聚法学智慧,扎实履职尽责,共同开创全区法学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区法学会要以换届为新起点,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担当、创新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繁荣法学研究,搭建交流平台,深化法治实践,推动更高水平法治红桥、平安红桥建设,奋力书写法学会事业发展红桥篇章。

大会审议通过了红桥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魏洪明当选新一届红桥区法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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