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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 | 国家宪法日,红桥在行动

来源:|发布时间:2023-12-05 09:02:26|浏览次数:1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红桥区在和苑街道梦和园社区门前广场,开展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广泛掀起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热潮,持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职能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律师咨询。工作人员与社区“法律明白人”共同参与,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法律援助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群众参与热情高涨。
 



       活动现场,围绕公民权利、义务等内容设置了宪法答题环节,还组织志愿者进行宪法宣传文艺演出,活动氛围热烈活跃。



       与此同时,社区室内“国家宪法日”书法笔会正如火如荼进行,各位书法爱好者现场挥毫泼墨,将一幅幅以弘扬宪法精神、宣传法治文化为主题的书法精品展现在大家面前,让现场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一场法治文化熏陶。



       此外,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在梦和园社区法庭现场开庭审理一起纠纷案件,邀请群众旁听庭审,现场气氛十分热烈。社区开庭点燃了群众对宪法法律的热忱,让法治文化渐渐融入文明社区建设,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宪法宣传周期间,红桥区将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为重要抓手,把系列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采取“专项活动+主题活动”的方式,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狠抓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强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推动宪法精神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网络、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温润人心的作用,持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推动法治红桥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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