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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十二条”进行时】红桥法院举办“法护营商 阳光执行”法院开放日活动

来源:|发布时间:2023-11-23 11:47:44|浏览次数:1

  为进一步助力“十项行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11月9日,红桥法院举办“法护营商 阳光执行”法院开放日活动。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魏洪明,红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宏,区工商联副主席苏晓刚以及全区10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




  活动中,大家共同参观了区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在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听取了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区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就大家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在稍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各位企业家、执法监督员畅所欲言,就法院工作特别是执行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周宏就各位企业家、执法监督员及执行联动单位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红桥法院将认真研究采纳相关意见建议,以落实“十项行动”,服务保障我区京津冀同城商务区建设等重要战略为目标,落实好全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等工作举措,切实提升法院工作质效,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魏洪明表示,近年来红桥区政法机关持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推动部署,先后出台多项工作举措,打造“法护营商”一站式服务平台,为辖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区法院要以开展此次活动为契机,在坚持能动司法、问题导向、永争第一上下功夫,持续巩固全国优秀法院创建成果,解决相关短板不足,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全区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区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区工商联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帮助企业、企业家解决好实际问题。也希望各位企业家切实做到经营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履行社会责任,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国女、区法院副院长韩少云,区委政法委、区工商联、区政务服务办、区人社局、区法院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以及部分区法院执法监督员参加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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