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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着力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来源:|发布时间:2015-08-31 09:54:13|浏览次数:1
       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强教育培训,健全办案机制,完善案件管理,强化内部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一、加强教育培训,筑牢规范司法的素能基础
        从队伍自身建设入手,通过开展全方位的司法理念、法学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着力夯实干警法学基础,提升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一是强化宗旨理念教育。紧紧围绕规范司法的主题,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主动查摆和整改自身在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和司法效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正确的司法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二是强化法律理论培训。采取名家河北行、每日晨读、检委会讲堂、双重岗位锻炼等常态化、特色化的学习模式,持续加强修改后“两法”的深层次学习,把学习重心引向对法律条文的深刻理解、对办案程序的深入掌握和对司法规范的深度重视,促进了队伍由经验型向素质型、由学历型向能力型的转变。三是强化考评验收力度。积极参加国家级和市级各类考核评优活动,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侦讯模拟、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和比武竞赛,邀请专家学者出题,举行“两法”学习考试。在全院形成了“质量就是生命、规范就是职责”的浓厚氛围。
        二、健全办案机制,注重规范司法的制度约束
        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中心环节,认真对司法流程进行整合梳理,从制度上防止粗放式司法和任意性司法。一是严格规范司法细节。聚焦“两法”修改后司法流程中的关键点、创新点和制度空白点,各业务部门相继修订出台了一系列司法流程办法,针对逮捕必要性审查、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简易程序审判监督、法律文书说理、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刑事案件速裁等30余项司法重点环节,分别制定更为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办案规则,形成了司法规范化的制度链条。二是严格把关案件质量。注重证据的综合审查和运用,制定了提前介入侦查、非法证据排除、类案证据标准、电子数据审查等操作规范。严格执行案件审批流程,坚持重大复杂案件集体研究制度,运用“新案谈体会、结案话得失”的方式,对典型案件进行反复研讨,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完善自侦案件工作机制,建立证据会商把关制度,加强立案环节的集体“会诊”,对于重大复杂案件,成立检察长领导下的反贪、公诉部门联合专案组,从审查起诉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案件取证方向、取证方式、证据合法性等侦查活动进行指导;加强侦诉衔接机制,反贪、侦监、公诉部门定期召开案件恳谈会,围绕细化证据标准、完善证据形式、规范扣押款物程序、提高诉讼效率等方面展开探讨,严把案件质量,确保案件“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了”。积极推进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干警个人案件质量评价档案,对每一名办案人的司法情况进行跟踪考察,为评价干警司法业绩提供准确依据。三是严格履行监督职能。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巩固联席会议的协作方式,进一步统一司法标准、规范司法尺度。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与区法院完善量刑建议、庭前会议、列席审委会、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协作等制度规范。今年以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件33人,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违法4件。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1件,民事执行监督4件。通过加大监督力度,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
        三、完善案件管理,落实规范司法的改革重点
        以案件管理中心为枢纽,切实把案件的精细化管理作为推动司法规范化的重要抓手。一是建立程序化审查流程。对案件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派、统一移送和赃证物的统一监管。在收案环节细化设定了管辖、期限、卷宗材料等16项审查事项,通过“格式化”审查,强化了案件入口的质量把关。在分案环节实行自动轮案,由案管中心直接将案件分配承办人,通过“随机化”分案,从源头上避免了关系案、人情案。在审结移送环节,对审批程序、办案期限以及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纠错,通过“标准化”结案审查,确保移送出的每一起案件不留瑕疵。二是建立信息化节点监控。注重运用信息技术进一步强化对办案的动态监控和全程监督。针对延长审限、建议撤案、退回补充侦查、法院延期审理、变更起诉等办案流程关键节点中的易发、多发问题,积极创新流程监控机制,以类案监控与《流程监控专刊》相结合的形式及时予以纠正,防止了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情形发生,今年以来,共制发书面监控7份、口头监控33份,保证了办案程序的公正性、规范性。建立案管工作通气会制度及通气会联络员制度,畅通各业务部门沟通渠道,及时解决业务部门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案卡填录、案件信息公开、执法办案流程等方面的问题。三是建立人性化司法窗口。从接待受理、案卷查阅、诉辩沟通三个环节,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开通运行河北案管“微预约”微信平台,指派专人在线办理律师预约的案件信息查询、卷宗查阅预约申请、要求听取意见、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递交相关书面材料等事宜,打造服务律师阅卷的“绿色直通车”。在全市率先自主研发“律师电子阅卷系统”,实现快捷浏览、水印打印、加密复制等功能,满足了律师阅卷需要,保障了律师依法执业。
        四、强化内部监督,狠抓规范司法的动态检查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区院严格对司法办案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动态检查,确保各项司法规范化要求落在实处。一是开展检察业务研判。每月对全院受理案件的特点、结案进度以及办案流程监控等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通报。每季度对各业务部门办案动态进行数据分析,与全市整体办案情况进行横向比较,与历史同期办案情况作纵向比对,并以晾晒数据的方式,在全院进行展示和讲评,让业务工作的成绩和效果、问题和不足一目了然,为各部门弥补工作差距,调整工作重心提供指向性参考。二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采取部门自查和全面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本院办理的案件进行逐案调卷评查。评查内容涵盖了案件事实与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实体处理、办理程序、法律文书、笔录制作、风险评估、涉案款物处理以及案卷装订、归档情况等各方面内容,形成综合评查报告,对办案中不规范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开展司法规范督察。认真开展案件自查工作,检察长亲自带队,对各部门案件自查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检查。成立由院领导、纪检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组成的检务督察工作组,通过内部明察暗访,对检察干警遵守法律程序、执行检察纪律和落实司法规范化制度的情况进行抽查,尤其对干警在岗着装、文明接待、权利告知、礼貌用语等司法作风情况进行严格督察,一经发现问题,立即通报、限期改正。将监督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成为衡量干警业绩、评先树优选才的重要依据,强化了监督检查的刚性约束力。
        五、深化检务公开,提升规范司法的社会公信
        积极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务”工程,着力构建面向社会大众的开放型检务公开体系,增加办案透明度,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一是主动拓宽公开渠道。先后开通“未检阳光”官方微信、“河北案管”律师接待预约微信、“河北区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三个微信公众平台,着力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借助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说案说法”电视专栏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将检察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开辟司法服务新窗口,拓宽检务公开新途径,着力打造涵盖信息发布、查询服务、互动交流、普法宣传、预防职务犯罪等多功能的“阳光检察”,进一步提升了司法的亲和力。二是主动扩大公开范围。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群众、企业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实地了解办案情况,感受检察机关对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和不懈努力。今年,又在全市率先邀请天津市律师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近距离感受严格规范司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成效。三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向人大专题汇报制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诚恳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落实情况。通过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释放检察好声音、正能量,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河北区法学会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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