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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条举措出炉 天津市检察机关服务 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

来源:北方网|发布时间:2024-01-31 09:48:34|浏览次数:1
  为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实施,1月22日,市检察院对外发布《天津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
 
  对标市委市政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方案》关于滨海新区的“八大功能定位”和《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结合检察职能找准服务保障的“连接点”。《若干举措》主要分为八个部分,对标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功能区,提出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以深度检察协同推进滨海新区产业、创新、交通、社会、环境协同,打造京津冀检察协同主阵地;对标建设改革开放先行区目标,提出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不断升级并实质化推动各项检察政策实施,以有效检察政策推动、保障市场主体、营商环境、要素配置等各项重大改革政策实施;对标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提出深化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机制建设,切实发挥保护创新人才权益、创新企业利益,保障创新能力提升、创新产业聚集的作用;对标建设现代化产业聚集区,提出有效履行依法打击犯罪和参与社会治理检察职能,为打造中国北方现代化产业基地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对标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提出加强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港口经济、航运交通的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服务机制,提升保障能力,助力打造世界一流的“天津港”;对标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试验区,提出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对破坏滨海新区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治理力度,助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对标建设城乡高品质生活样板区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引领区,提出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民心检察工作”体现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助力打造韧性、人文、绿色、创新的“四宜”美丽“滨城”。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为核心,助力滨海新区打造全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先行区、引领区、示范区;特别提出要加强对服务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建立服务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统筹领导和责任落实机制,提升滨海新区检察院履职能力,统筹全市检察机关力量,为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组织和能力保障。
 
  其中,为助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举措》加强对创新人才和创新企业权益的法治保护,依法处理创新人才流动以及创新企业竞争中出现的违反竞业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达成垄断协议等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严格审查知识产权权属与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平等保护创新人才和创新企业利益。梳理并动态把握“雏鹰、瞪羚、领军”等企业名录,精准对接司法需求,为创新主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订单式”服务。强化对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产业领域的法治保障。建立与市场监管、海关等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常态化对接机制,深化行刑双向衔接,妥善办理“平行进口”“涉外定牌加工”“翻新商品出口”等新领域案件。服务滨海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选择企业、科研机构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实践基地,加强知识产权检察诉前保护体系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能力,市检察院成立天津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建设检察领导小组,指导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滨海新区检察院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检察办案组织。主动加强与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部门的对接、联系,通过共同研究课题、开展联合调研、加强工作机制建设等方式,构建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
 
  为确保《若干举措》提出的任务有效落实,市检察院将成立市检察院检察长负责的服务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服务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统一领导。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滨海新区检察院同步成立服务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工作机构,推动各项举措率先落实、全面落实。将制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稳步有效实施。同时,考虑到滨海新区检察院在服务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中的主体责任,市检察院党组将进一步发挥干部协管职能,协助新区党委选优配强滨海新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培养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干部队伍,建立能力提高和业务提升计划,支持滨海新区检察院建设成为与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先进检察院。
 
  转载自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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