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区法学会 > 滨海新区法学会 > 正文

滨海新区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暨滨海新区普法骨干培训班

来源:|发布时间:2023-09-28 14:26:56|浏览次数:1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背景、重点内容和实施要求,将《条例》贯彻落实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9月22日,滨海新区普法办举办了学习宣传贯彻《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暨滨海新区普法骨干培训班。全区各单位普法骨干8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邀请天津市司法局法宣处负责同志,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天津实践与探索——<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解读》为题,从制定《条例》的理论依据、制度渊源和实践基础、时代需求以及《条例》的主要内容、实施要点出发,结合自身多年在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方面的丰富实践经验和扎实理论功底,深入浅出的对《条例》进行解读。

  此次骨干培训班的举办,进一步加深了普法骨干对新时代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提升了普法骨干队伍的整体法治素质和普法工作水平。下一步,滨海新区将进一步强化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不断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
 

  

(转载自滨海司法公众号)

津ICP备08000243号-2 © 版权所有 天津市法学会 XML地图 信息员登录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 邮编:30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