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区法学会 > 宝坻区法学会 > 正文

宝坻区市场监管局集体约谈高校食品安全责任人护航校园食品安全

来源:|发布时间:2024-03-13 17:07:39|浏览次数:1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不断提高高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全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3月6日,宝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辖区高校食品安全约谈会。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永刚主持会议,餐饮监管科负责人,周良街道市场监管所所长及监管人员,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后勤处负责人,食堂承包经营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市级相关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督促企业严守法律底线,并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作进一步强调,督促学校及食堂承包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会议要求,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这次约谈,从日常工作抓起并持之以恒抓下去;二是要严格按照《学校食堂安全与营养健康》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三是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四是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强化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集体约谈后,宝坻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监管科工作人员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从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及常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等方面做了讲解培训,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学校食堂及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宝坻区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约谈会为契机,持续开展督查检查,全面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护学生用餐安全。

津ICP备08000243号-2 © 版权所有 天津市法学会 XML地图 信息员登录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 邮编:30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