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学科研究会 > 体育法学分会 > 正文

天津市法学会体育法学分会成立

来源:|发布时间:2015-05-04 13:56:48|浏览次数:1

 
        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加强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经天津体育学院和天津市体育局申请并筹建,天津市法学会批准,并获得天津市民政局成立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行政许可,天津市法学会体育法学分会正式成立。4月11日,天津市法学会体育法学分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天津体育学院召开。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天津市法学会、天津市体育局、天津体育学院的有关领导和100多名首批会员出席了大会。天津市法学会各学科分会的代表亲临会场表示祝贺,北京、辽宁、山东的地方体育法学社团也发来了贺信。
  
  在天津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魏康利的主持下,会员大会听取筹备组的汇报后,通过了《天津市法学会体育法学分会工作规则》,选举产生了首届理事会,并在随后召开的首届理事会议和常务理事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和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会长由天津体育学院教授、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于善旭担任,赵普新、张志方、王家仲、刘莉、王吉林担任副会长,闫成栋担任秘书长。市体育局副书记、体育法学分会副会长赵普新主持了第二阶段的成立大会。在新当选的常务理事并与会员见面后,分会会长于善旭代表当选的机构成员做了发言,并向天津市体育局李克敏局长和天津体育学院王欢书记颁发了担任分会名誉会长的聘书。其后,王欢书记、李克敏局长和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刘岩副司长和天津市法学会刘建国副会长分别致辞。最后,刘岩副司长做了《中国体育法治建设与体育法学研究》的专题报告。
  
  体育法学研究是一个新兴的法学学科。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全球化体育法治进程的日益加快,体育中的法律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关注,体育法学研究逐渐兴旺。在一些国家建立体育法研究机构和团体的基础上,1992年,国际体育法协会宣告成立,2005年,亚洲体育法学会也由中国、韩国、日本发起成立。我国改革开放之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即兴起了体育法学研究。随着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颁布实施和体育法治建设的不断加强,2005年,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正式成立,并于2013年变更为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山东、辽宁、北京等省市先后成立了地方体育法学社团,天津市法学会体育法学分会成为全国第4个成立的地方体育法学社会团体。
  
  天津市是我国开展体育法学研究最早的地区之一。1984年,天津体育学院教师发表了我国第一篇体育法学论文,在国内率先开展起体育法学研究。我市曾多次举办全国性体育法学学术活动,在全国同行中具有较大影响,多名人员在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中担任重要职务。日益蓬勃发展的现代体育正在全面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建设法治天津和体育强市,都需要加快体育法治的建设,加强体育法学的发展。天津市法学会体育法学分会的成立,进一步凝聚了来自体育管理、法制工作、体育学、法学和法律实务等社会各界力量,搭建起开展体育法学研究交流的学术平台,必将为丰富和繁荣我市法学研究的发展,服务和推动我市的体育法治建设发挥重要的作用。

津ICP备08000243号-2 © 版权所有 天津市法学会 XML地图 信息员登录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 邮编:30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