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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法学分会开展新修订的《体育法》学习宣传活动

来源:|发布时间:2022-07-13 15:55:20|浏览次数:1
       
 
       2022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习近平主席签署第一一四号主席令予以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当前,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体育法》,是我国体育法治建设的头等大事和重要任务,得到了体育界、法学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为了推动对新修《体育法》的学习理解和宣传实施,天津市法学会体育法学分会和天津市律师协会体育产业法律专业委员会于2022年7月12日晚,在线上联合举行“新修《体育法》学习汇报会”。两组织负责人交流分享了他们的学习心得。体育法学分会会员、体育产业法律专委会律师以及本市和其他省市的一些相关人士在线参会。

  

       天津市法学会体育法学分会会长、天津体育学院于善旭教授以“新修《体育法》:新征程中国体育迈向良法善治的重要标志”为题,汇报了他的初步学习体会。首先,他在第一部分“新修《体育法》颁布是当前我国体育头等大事”中,简述了近半月来全国和我市的学习宣传概况。在第二部分“《体育法》的制定实施和为适应发展推动修改”中,他以《体育法》颁行27年后的当今眼光,介绍了制定实施和修改《体育法》的历史必然与发展进程。在第三部分“新修《体育法》处于迈向良法善治的历史方位”中,他分析了新时代以来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在新征程高质量新发展中要奋力建设良法善治法治中国的新需求,认为《体育法》的修订完善正处于这一重要时刻,使其成为中国体育在新征程迈向良法善治的重要标志和良好开端。在第四部分“新修《体育法》奠基中国体育良法善治新开端”中,他阐发了新修《体育法》对体育迈向良法善治的重大意义,提出它是落实习总书记体育论述和党中央体育部署的法治体现;是系统总结确认我国体育改革发展经验成果的法治转化;是进一步加快体育强国建设和健康中国建设的法治支撑;是推进体育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和治理现代化的法治保障。然后,结合法律文本,就新修《体育法》如何呈现高质量新发展的立法提升,从八个方面进行了解读:聚焦补短板弱项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完善;坚持对体育事业的党的领导和国家发展;服从服务于国家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格局;凸显了人民中心和权利本位的法治本质;加大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的地位举措力度;更加突出体育行业特色和专业法治需求;彰显融入体育全球化和负责任大国形象;实现立法理念和技术保证下的质量提升。

       天津市律师协会体育产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朱晓丽律师结合法律实务,畅谈了初步的学习收获和感想。她首先就涉及学校体育、体育仲裁以及体育知产类案件进行综合分析,阐述了新修《体育法》对执业律师的启发和新修《体育法》的重大意义。其中,通过郭德俭与邵阳学院健康权纠纷一案提出有关思考,认为应依法落实到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检查制度、体育教育者“同工同酬”、配置场地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更新、做好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控、对幼儿园体育设施和活动进行要求等工作之中。同时,她指出新修《体育法》对广大法律工作者提出新的要求,要加强对学校普法宣传,指导学校加强相关规章制度建设。结合新修《体育法》体育仲裁一章的学习,她分析了一些体育解纷现状,如运动员与俱乐部纠纷长期排除在司法管辖之外而处于尴尬境地,司法处理尺度亦不尽统一,并通过田俊杰诉上海申鑫足球俱乐部案件、李家赫诉辽宁足球俱乐部欠薪案等进行了分析,接着,她阐述了新法中体育仲裁规定的核心亮点,即明确依法独立原则,确立“一裁终局”原则,规定体育仲裁依据,明确体育组织内部救济的法律地位,设置体育仲裁特别程序等。最后,她还表达了对体育仲裁有关内容理解的某些困惑,希望加强这方面的探讨和交流。

       两组织负责人都希望,我市关注体育法治建设的学者、体育和法律工作者能够更好地展开和推动新修《体育法》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衷心祝愿在新修《体育法》引领下,进一步加快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步伐,努力开创新征程中国体育良法善治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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