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在讲话中指出,5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将民法典定位为“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具有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一部法典,并对做好民法典的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民法典将分散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了体系化编纂,对已经不适应现实需要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回应,其中很多内容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涉及创新理念、增设制度、强化规定等多个方面,需要进行系统梳理和研究。这也是中消协近期关注和开展的重点工作之一。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深入探讨,使《民法典》的相关制度更好地运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为下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与实践提供思路和参考。
随后,与会专家围绕“《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了深入研讨。大家一致认为,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充分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民法典》保护的人民利益与消费者利益具有统一性,对于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实践具有重要意义。与会专家还就《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系的理论思考,相关条文的立法考量及法律适用,以及格式合同、个人信息保护、强制缔约义务、网络侵权责任等具体制度规定分别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并对贯彻落实《民法典》,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与实践提出了意见建议。
此次座谈交流内容丰富,成果显著。一是进一步加深了对《民法典》保护人民利益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统一性的理解;二是进一步提高了学习贯彻好《民法典》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重大意义的认识;三是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好《民法典》,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感。宣传好、理解好《民法典》是贯彻落实好《民法典》的基础。中消协将把组织全国消协系统深入学习、理解《民法典》,从明年起推动《民法典》在消费维权领域实施落地作为下一步工作重点,持续加强《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学习、培训和研究工作,更好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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