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县法学会、县司法局组织我县全体律师认真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
依照津司发〔2015〕105号《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宁河县司法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公律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活动指导小组。
近日,宁河县法学会、县司法局组织全县律师召开了第一次专题教育培训活动,县司法局主管局长刘震同志出席了本次培训活动。本次培训活动中,首先传达了津司发〔2015〕105号文件精神,然后又组织律师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第六部分: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之后又和各所律师对活动相关的学习内容及学习方式方法进行了讨论。根据律师工作的特殊性,经讨论决定采取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交流讨论为辅的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并确保每月开展集中学习一次。
培训结束后,针对此次学习活动,县法学会、县司法局要求每个律师事务所都要有学习计划和学习记录,每名律师都要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确保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