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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检察院三个“进一步”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水平

天津市法学会 2017-03-17 16:47:32 【
        近年来,天津河北区检察院把加强案件管理作为保证办案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案件评查、部门自查和定期研判,全方位提升办案的质量水平。
一是进一步健全案件评查制度。制定案件评查细则,组建案件评查人才库,健全部门每月自查、案管随机抽查、重大案件专家参与评查的长效机制,并将每一起案件的评查报告报送检委会审议,要求被评查人限期整改、及时回复,形成评查有报告、每案有分析、每次有回复、质量有保障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是进一步拧紧部门办案的“安全阀”,各个部门细化评查细则,将全部案件纳入自查和评查范围,以日常办案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严格把关提升办案质量。
三是进一步完善检察业务数据研判机制,定期发布《案管通报》,每季度将各个部门的办案数据与全市整体横向比较、与历史同期作纵向比对,全院讲评提示,为弥补差距、调整重心、改进工作提供指向性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