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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法学会总结部署“双百”活动

天津市法学会 2017-01-23 10:41:00 【
2016年,红桥区法学会按照全国“双百”组委会和天津市法学会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本区实际,认真组织、周密计划,抓住重点、选好主题,统筹协调、规范操作,确保了本年度“双百”活动按计划顺利实施。今年,我区“双百”活动已成功举办4场报告会,约有500余人聆听了法治宣讲,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研究,整体规划。坚持把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制度措施,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整体工作合力作为抓好“双百”活动的重中之重。年初,区法学会召开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会议精神和天津市法学会“双百”活动部署要求,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经过充分研究讨论,对本年度“双百”活动进行了总体规划,明确了目标任务,安排了宣讲日程。
(二)确定主题,选准专家。在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提供的宣讲选题范围基础上,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实际,通过广泛征集、认真研讨选取了一系列重点宣讲主题,并积极协调落实师资,配合老师准备教案。充分挖掘本土资源,利用好本会优秀人才,组建了一支“学科专业多样、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文采口才俱佳”的师资队伍,有效保证了宣讲活动的质量。
(三)周密组织,严格落实。按照“一场一方案、一步一安排,专人负责、逐条落实”的原则,细化工作措施,做好会务安排,保障宣讲活动顺利进行。为确保每场报告会能按照计划时间、主题、师资、听课对象如期举行,主动加强与授课专家之间的沟通协调,耐心解释、科学调度,使全年报告会任务得到落实。精心编制接待方案,就确定航班车次、时间地点、行程安排等问题反复与授课专家和相关部门联系协商,落实专人陪同、专车接送,收集相关工作资料,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保证各位专家工作顺利、行程安全。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干部群众反应良好。“双百”活动的成效,关键要看干部群众的评价。听完区法学会组织的“双百”宣讲后,基层干部群众一致表示,“双百”法治宣讲非常好,非常切合实际,比较现实,报告讲的很深动、细致,贴近实际,听了报告启迪了思想,澄清了以往的模糊认识,提高了法律意识,坚定了“讲法治、讲秩序”的信念。
(二)师资力量更加雄厚。今年,区法学会邀请了赵正群、齐恩平、吴春雷、王云福等多位国内知名学者作为我区“双百”活动宣讲专家。专家们不仅从更高的层次和角度对我们进行了法学理论和知识的宣传辅导,而且还传经送宝,带来了最新、最前沿的法学研究成果,为加快培养我区法治宣传师资队伍、促进法学研究和成果转化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借鉴机会。通过“双百”法治宣讲平台,进一步调动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学研究和法治宣传的积极性,使一批中青年法学家在活动中得到了锻炼,既促进了法学理论研究,又拓宽了理论联系实际的途径,能够运用研究成果指导解决现实问题。
(三)指导实践效果明显。通过专家宣讲、专题辅导和互动解答,从理论角度解决了科学发展与法治建设中的疑难杂症。比如,我们邀请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刘士心教授作了主题为“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司法意义”的讲座。刘教授用大量生动的案例讲述了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历史由来、理论依据、法律价值、主要内容、司法适用等,对于红桥区政法系统广大干部群众提升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以法治精神推进政法事业的发展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三、明年工作设想
(一)继续完善活动的运行机制。改进选题机制,通过主讲专家和宣讲受众的双向沟通交流,确定既有理论意义又能指导实践工作的主题。创新选人机制,拓宽选人范围,打破不同领域、学科和专业界线,立足法学,放眼其他社会科学,广泛吸收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等与法学密切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参与“双百”活动,以适应新时期法治建设的需要。丰富宣讲形式,改变报告会式的“传道”模式,增加“授业、解惑”的形式,安排互动环节,也可根据需要采取座谈会、研讨会形式组织交流、讨论和辩论。
(二)进一步强化活动的宣传效果。不断创新宣传的方法手段,突出“双百”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专家学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干部群众所思所想,了解基层法治建设所需所求,有的放矢地准备宣讲教案,做到基层需要什么就宣讲什么,既帮助广大干部增强法治理论素养,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又教会他们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不断拓展法治宣传的渠道和途径。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传播快、覆盖面广、群众易接受的优势,做到法治宣传报纸上有文章,电视里有专栏,网站有页面,手机有信息,微博有讨论,真正做到法治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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