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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法学会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

天津市法学会 2016-11-24 15:58:06 【
  11月24日,东丽区法学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在东丽区委党校胜利召开,来自全区法学界和法律界的105名法律工作者共同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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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通过筹备工作报告和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张绍堂同志当选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区司法局局长刘俊岭同志当选为副会长,区委政法委干部周博文同志当选为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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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张绍堂会长全面回顾了区法学会自2014年开始筹建以来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充分肯定了法学会在法律服务、对策建议、研究成果和法学活动等前期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并希望全体会员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在推进依法治区和科学发展中贡献才智。
 
  张绍堂会长强调,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体会员要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党委政府最关注、法治建设最急需的重大法律问题作为主攻方向,真正成为法治东丽建设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一是要认清群团属性,强化法学会工作的政治引领。东丽区法学会要把政治性作为建会的灵魂和第一位的要求,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不能犯方向性错误。要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组织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始终服务在改革发展的最前沿,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二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拓展和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要积极参与我区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好法学会在服务发展中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在决策咨询中发挥法治智库作用、在社会治理上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在服务基层中发挥法治推动作用,立足基层、服务基层,把法学会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以社会团体的身份参与信访维稳、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和法律服务,为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三是要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切实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区法学会要加强自身建设, 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全面推进我区法治建设的全过程,贯彻到法学会工作的各个方面,切实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吸引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使法学会真正成为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要进一步强化机制建设,推动合作研究、课题研究和成果转化,把法学会自身建设成目标一致、力量集中、运转灵活、工作高效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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