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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检察院建立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室助力平安津南建设

天津市法学会 2016-01-18 12:00:00 【
  建立社区矫正检察官联络室是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建立社区矫正检察官联络室,将进一步拓展法律监督的空间,更好地运用监督手段对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交付执行、日常管理、变更执行和信息交流等四个环节进行规范、有序的法律监督,杜绝脱管、漏管现象,保证刑罚执行的正确实施。近年以来,津南区人民检察院立足“科学管理、强化监督、延伸触角、服务基层”的工作理念,把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工作力度,在各级领导的帮助下,先后在双港、辛庄、双桥河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室,将监督关口向基层前移。同时院监所检察干警每月至少两天驻联络室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改变以往每年两次集中检察的单一监督模式,不断提升监督实效,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实现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无缝对接,成效显著。
  一、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强化普法宣传力度
  一是检察官联络室的检察干警在派驻期间经常性的深入镇司法所调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并同司法工作人员走访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生活、学习情况,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现状,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实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事后监督向同步监督转变。二是检察联络室依托派驻基层优势,深入开展“检察服务进社区”活动,广泛宣传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同时利用各镇网格化管理优势与社区结对子,与社区群众零距离接触,在辛庄镇鑫旺里社区、双港镇鑫港园社区分别建立廉政文化教育指导站,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和社区矫正工作。利用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使更多的社区群众认识、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更好的开展矫正工作,使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走上社会。近年来,检察联络室共向社区群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9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余次,近万名社区群众参与其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实效。
  二、全面掌握社矫情况,创新优化监督手段
  一是检察联络室依托镇检察室,加大日常检察监督力度,每季度查阅社区服刑人员台账、查阅相关案卷材料;每周与司法局核实、与公安户政部门核实、与司法所核实;每月与监管人员见面、与矫正小组成员见面、与派出所片警见面、与社区服刑人员见面。做到了对社区矫正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完善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制度,促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规范化。结合工作实践,检察联络室逐步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察制度》、《社区矫正人员约谈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信息通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检察联络室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挂牌上墙,社区服刑人员须知、权利义务告知制作成册,在醒目位置安装检察信箱,常年受理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群众、司法所工作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的举报、投诉、信访、意见或建议,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能力的提升。三是率先设置“检察信箱”,落实群众路线。为创新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方式,推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良好运行。我院与区司法局协商决定,在全区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检察信箱”。社区矫正“检察信箱”面向管理对象、基层群众,收集对司法行政部门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开展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刑罚变更执行、解除矫正和终止执行的意见和建议,社区矫正人员的控告和申诉等信息。该信箱实行专人动态管理,将及时对信箱中所反映的社区矫正方面的问题和案件线索,进行整理答复和办理。社区矫正“检察信箱”的设立,架起了检民联系桥梁,形成了党委领导下的“司法行政机关抓矫正、审判机关抓交付、检察机关抓监督、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社区矫正新格局。四是形成了多方参与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新格局。与公、法、司机关联合制定《社区矫正“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实现了信息共享和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化管理。借助镇级司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综治工作网格化管理模式,成立由司法干警、辅助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初步形成点面结合,区、镇、村(居)三级联动,院(检察院)、科(监所科)、室(检察联络室)、格(社区网格)四级管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新格局。
  三、依法纠正脱漏管,规范了司法行为
  检察官联络室对社区矫正对象到社区矫正中心报到到矫正结束的接受矫正情况,实行全程监督。一是检察联络室利用专项检察、重点抽查、GPS手机定位系统等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专项检察定期查、重点监管人员随时查、重大节假日必须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检察,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书》6份,促使1名不符合矫正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被收监执行。同时检察联络室针对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执行环节存在的问题,检察联络室采取电话问询、上门核实、定期抽查的方式与司法行政机关及时核实交付执行情况,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查找未按期报到人员,促其早日入矫,对交付执行情况进行全程动态监督,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并将监督情况定期报区委政法委,通报政法各部门,促进了政法各部门工作有效衔接,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四、强化帮教感化力度,巩固社区矫正成果
  检察联络室会同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参加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教育,开展“阳光关爱座谈”活动。宣讲法律政策,教育广大社区服刑人员重塑自我、早日回归社会。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在全区建立6个区级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在各镇分别建立28个镇级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达到安置帮教基地区域全覆盖。先后为50多名认真改造、生活困难、无生活来源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机会。通过教育、安置、帮教等工作,社区服刑人员中涌现了毛爱、温涛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社区矫正成果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