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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法学会会员规范新媒体应用管理
天津市法学会 2016-01-15 09: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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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津南检察院对新媒体应用管理作出规范。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明确检察长是区院检察信息对外发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办公室是负责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部门。二是健全完善互联网应用管理相关制度。严格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通报批审核,信息发布审批等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符合要求。三是建立互联网安全专项检查长效机制。由办公室、监察科、技术科定期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人及时落实整改,提升全体干警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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