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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法学会与区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 开展集中教育学习

天津市法学会 2016-10-28 15:29:07 【
  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日前,宁河区法学会与区司法局开展了集中教育学习。工作人员组织矫正对象认真学习了相关政策法规,详细讲解了矫正对象思想汇报的时间、外出请销假、集中学习、社区劳动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认罪服法,悔过自新。最后,针对几个入矫不久的矫正对象,工作人员又对其进行了个别谈话教育,了解其思想动向,告知其社区矫正的重要性和严格性,要从思想、行为上转变,提高认识、服从管理、认真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