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会会员张宇倩 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获赠锦旗
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居民赵某及亲属不辞路远专程将一面写有“裁决之镰、公正如秤、秉公执法、凛然之风”的锦旗送至宝坻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庭法官张宇倩手上,对其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作风表示赞扬。
2016年3月17日,赵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津蓟高速宝坻路段时,其车前部与因故障停靠在应急车道的轻型普通货车相撞,将下车检查车辆的靖某碾压,造成靖某当场死亡,乘车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赵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赵某及时与被害人家属取得联系并达成调解协议,积极履行了个人义务。7月19日,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经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至该院,由张宇倩法官负责该案的审理。
张宇倩经过庭前阅卷及与被告人的沟通了解到,赵某系外地居民,往来宝坻多有不便。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张法官在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决定适用简易程序。除此之外,张法官还在庭审前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反复梳理案情,制定庭审提纲,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同时积极向庭长、主管院领导进行了沟通请示。7月27日下午庭审一结束,张宇倩便第一时间制作出判决书并通过了领导审批,当日便向当事人宣读判决并完成送达。
被告人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均表示认可判决结果,案件到此案结事了,整个过程仅用了不到十天时间,承办法官用大量的庭前准备工作换取了当事人来法院参与诉讼的办事效率,有效避免了频繁往返法院的舟车劳顿。赵某及家属对此深受感动,均对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作风所折服,由衷对法院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