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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对象丰富普法形式让普法与村民实现“零距离”

天津市法学会 2016-07-04 14:32:04 【
  “六五”普法以来,武清区紧密结合农村工作和农民生活实际,突出重点对象,丰富普法形式,掀起了持续不断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高潮。
  
  建立“三个三”工作体系。武清区委整合综治信访服务站、农村警务室、人民调解室“三个站室”,实现政法干警、基层党组织、人民调解“三个下沉”,推动老公安、老法官、老检察 官“三老”,“两代表一委员”,“乡贤”三个参与,使法治工作重心向农村下移,形成了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法律宣传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村(居)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律师、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采取流动服务和电话咨询等模式解答村(居)民法律疑问,调解矛盾纠纷,实现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有效发挥了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纷止争职能。建立“法律进乡村”工作长效机制。制定《武清区“法律六进”工作制度》,明确“法律进乡村”工作内容;制定《法治武清建设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工作规则》,确定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在“法律进乡村”中的工作职责;每年度制定《法治武清建设重点工作》,细化“法律进乡村”工作任务,确保“法律进乡村”工作稳步持续的向前推进。
  
  发挥政法干警主力军作用。选聘6名既有多年政法工作经验,又有较高工作热情的老同志,做好村街、社区法律宣传和矛盾化解工作。在此基础上,打造了“老门”、“老沙”、“老王”三个品牌宣传调解工作室,进一步提升了政法老同志普法宣传化解纠纷的影响力。发挥基层党员模范带头作用。选任党建指导员,全程参与村“两委”、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确保涉及集体资产处置、村级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规。发挥“法律明白人”纽带作用。把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离退休干部、教师、致富能手、转退伍军人、“乡贤”等作为“法律明白人”的重点培养对象,让他们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点,把他们培养成为普法工作的骨干。给这些“法律明白人”划分责任区,包对象、交任务、教方法,配备必要的宣传资料和工具,让他们在学法、懂法、守法的同时,逐步成为普法中的宣讲员。目前全区共有23000余名“法律明白人”,实现了村街全覆盖。
  
  阵地普法有规模。依托基层司法所,建立镇街法律服务中心和法治辅导站,派驻法律服务工作者,集聚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向村民免费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每年至少举办两次乡镇干部、村干部和普法骨干培训班,系统学习涉农法律知识。依托村委会建立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和“一站四室”(即综治信访服务站、派驻检察室、民事调解室、人民调解室、农村警务室),为村民提供了表达利益诉求的场所,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将法律知识根植到每一位村民心中。依托村农民书屋,各村设立法律图书角,目前全区已有法律图书角741个,全面建成了村组织法律图书角。依托村务公开栏、宣传橱窗,各村设立法治宣传橱窗(栏),村委会专人负责宣传栏的维护、管理,每月更换宣传内容。依托村电子显示屏,设立普法宣传屏,不定期播放普法公益广告,使村民在寓教于乐中学习法律知识。依托网络媒体这一覆盖农村的平台,创新性地建立了武清普法微博,针对农村普法的特殊情况和困难程度,开辟武清信息、法治动态、法规速递、便民信息等多个栏目。创建了武清普法QQ群,吸纳法律宣传工作者、各镇街司法所司法干警、律师、公证员、普法讲师团、法律志愿者、文艺爱好者等加入QQ群,促进普法工作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