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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法学会与区司法局 积极投入公共法律服务事业

天津市法学会 2016-06-30 16:07:37 【
  宁河区法学会与区司法局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为带动法律执业人员积极投入公共法律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专门制定了领导坐班值班工作制度。制度规定,宁河区法学会成员司法局局长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到区级法律服务中心坐班值班,接待来访群众,正确疏导引导群众的法律诉求;主管副局长每周的第一个工作日到区级中心坐班值班,参与群众的接待来访,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并作出公共法律服务客体信息登记,征求来访群众的意见,获取来访群众的评议。
  
  宁河区法学会与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到区级法律服务中心值班,为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起到了引领的作用,为群众寻求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提供了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