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举办《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专题培训会
11月26日上午,武清区举办《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专题培训会。
此次专题培训会由武清区政府办、区应急办、区法学会、区法制办联合举办,邀请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刘刚到武清区进行授课,主要面向各镇镇长、街道办主任,各镇街、园区及各相关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及工作负责人,针对《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的起草背景进行介绍,讲解重点条款,并结合实际讲解依法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