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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检察院四项机制保障律师权利

天津市法学会 2015-09-07 16:00:03 【
    一是规范机制。制定《津南区人民检察院接待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工作暂行办法》,保障律师各项权利。二是专门窗口机制。在案件管理中心设立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专门窗口,并提供“一站式”服务。三是预约制度。通过预约专用热线、便民《联系卡》等,将接待查询工作所需的材料提前告知,提前做好准备,做到即来、即审、即办。四是反馈机制。在律师接待的每一个节点,均有书面表格并载明意见反馈区域,对于律师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主动采用措施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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