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华:“低保”名额的确定与法治

天津市法学会 2017-07-09 16:40:36 【
 
  由于多种社会原因,在农村还有一定数量的贫困人口。对于如何改变他们的生活状况,国家无疑是非常重视的。“低保”作为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可以让部分农民的生活得到一定的改善。
  
  然而,部分农村在落实这项政策的过程中,真正的贫困户却很难享受到“低保”待遇。而可以得到“低保”名额的,反而是村里生活条件较好的那些人。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奇怪现象呢?就不怕村里百姓有意见吗?村里比不得城市,邻里之间的生活状况是相当的熟悉,至少哪些人不符合“低保”的条件,他们是清楚的。
  
  问题是,他们即便知道又能怎么样。让谁吃“低保”,又不是他们说了算。谁能决定吃“低保”的名额,就是一个关键的问题了。
  
  作为最了解村民情况的村干部有决定权吗?说发言权似乎更合适一些,毕竟还要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就是说村干部的意见到底有多大的分量?毕竟这种事不能完全绕过村里,至少还是要通过村干部往上报批的。
  
  就有些村来说,村干部建议的贫困户能吃上“低保”的,别说有一半,连三分之一恐怕也难以达到。名额是怎样分配的,基本上遵循的是“丛林法则”。谁有本事,谁的后台硬,谁才能抢到。
  
  真正贫困的那些村民,经济上落后,别的背景更是微乎其微。让他们和财大气粗的富户竞争,那根本就不是一个重量级别的体育比赛。因此,那些房子盖的好,开着车的人,反而还拿着“低保”的钱。
  
  “低保”的钱虽然每人每月还不到100元,可是谁和钱也没仇,多一些总比少一些好。自己有能力争取,又何必错失良机呢!至于那些生活贫困的人,村里多的是。
  
  吃不到“低保”,只能怨他们自己没本事。虽然说吃“低保”有许多门路,通过乡镇政府机关办理毕竟是正途,村里大多还是要通过他们去办。他们发挥的作用又如何呢?
  
  有的乡镇干部,让人实在不敢恭维。他们非但没有帮助真正的贫困户吃上“低保”,反而在吃上“低保”的那些人中收取提成,真是无耻之尤。
  
  他们在办“低保”时欺下瞒上,相关主管部门能通过吗?就不怕上面检查时东窗事发吗?其实,如果通不过,他们恐怕就不这么办了,不要怀疑有些基层领导的能力。
  
  至少在应付检查方面,向来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不能说问题一点儿也查不出来,一查果真就能查出不少。
  
  这些并不是主要的,还是看他们到底有何锦囊妙计吧!上面检查“低保”发放情况,一般要看家里住房情况。那些吃“低保”而房子又建得好的人,纸里是包不住火的。村干部总要帮他们摆平这些问题,不然自己也会受牵连。
  
  于是就找邻家的破旧房屋,说这就是吃“低保”的那家。还有的吃“低保”户,解释起来更简单,“他儿子是某县的副县长,你们想查,就查去吧。”
  
  造假或许能糊弄住上面,就不怕村民举报吗?这个问题回答起来没那么简单,能吃“低保”的只是很少一部分村民。相当多的村民感觉自己不符合“低保”条件,又涉及不到切身利益,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明知符合“低保”条件,又享受不到的村民,其实是很少的。纵便他们想告,又该去告谁呢?他们也知道村干部是“二不当家”的,上面的操作内幕,他们也无从了解。把那些吃“低保”的富户拉下来,他们也没有这个能力。
  
  国家好端端的扶贫政策,就这样被某些人悄无声息的潜规则了。然而问题到底了出现在哪儿?为什么层层监管机构形同虚设,是值得思考的。
  
  人们常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对于吃“低保”的条件,村民是能知道的,谁在吃“低保”,村民也是可以看到的。但为什么不符合吃“低保”条件的人能吃上“低保”,村民也是难以理解的,但他们又认为人家能吃上“低保”,就是硬道理,似乎也没法解释。
  
  然而,百姓就可以这样被玩弄于股掌之中,国家的政策法令也可以视而不见吗?
  
  农村的贫困户,生活本就相当的艰苦,可对这些本应由穷人享受的微薄“低保”,有些人依然不肯放过。他们手中的权力到底是做什么用的?难道只是为了鱼肉百姓吗?
  
  所以,不推进法治,百姓的声音就无从表达,他们的权利更无从保障。
  
  作者:李忠华,河北魏县检察院办公室。
  
  编辑:朱桐辉,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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