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分会赴福建调研自贸区金融监管与法治保障

天津市法学会 2015-08-24 17:06:12 【
        为深入了解福建自贸区在金融监管与法治体系建设方面的经验与进展,犯罪学分会组成调研组,由王立国副院长带队、法学所刘晓梅所长、于海生研究员、王焱副研究员和董微微博士一行五人于2015年4月7日至13日赴厦门、泉州与福州等地进行调研。在福建期间,调研组先后赴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管委会、泉州金融工作局、福建省社会科学院等单位进行了考察和调研,先后同厦门象屿保税区林树溪主任、泉州市金融工作局陈丽荣副局长、福建社会科学院李鸿阶副院长等人进行了座谈、交流与探讨。
        4月8日,调研组赴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进行调研,先后参观考察了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综合服务大厅、信诺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和厦门进口商品集散中心,并与象屿保税区管委会主任林树溪、厦门市金融办、厦门市法制局相关负责同志就福建自贸区建设进展、金融创新与法治体系建设等问题进行座谈。据了解,福建自贸区组织架构采取两级管理模式,厦门市金融办制定了金融改革创新规划,更加注重对台资的金融开放,降低台资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门槛准入,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定了《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22个。
        4月9日,调研组赴泉州调研,先后与泉州金融工作局、海峡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泉州运营中心和晋江市恒盛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据了解,泉州金融改革试验区获批以来,立足打通金融资本进入实体经济和民间资本金融领域“两个通道”,大力推进重点环节改革和底层自主创新,着力建设具有泉州特色的实体金融服务体系,在改革金融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信息共享与信用共建的市场环境、改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模式、改革民资金融金融领域路径等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和进展。
       4月10至13日,调研组赴福州调研,先后与福建社会科学院、福建自贸区相关负责人就智库建设、自贸区金融监管与法制建设进行座谈。据了解,福建自贸区致力于成为改革创新试验田、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高地。福建自贸区着力建设两岸金融创新合作试验区,将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中心、境内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准入、放宽自贸区法人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外发生人民币和债券的审批规模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试点大额可转让存款等方面进行创新试点,并创新监管模式、完善法治体系建设。
        通过此次调研学习,深入了解到福建自贸区在金融创新、监管体系建设与法治保障方面的先进经验,为科研人员进一步发挥智库作用、为政府部门的决策咨询提供参考。